【大嘥鬼】大型活動減廢指南即將公布 台保證金方案可參考?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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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作為盛事之都,每年均舉辦多場大型活動,但盛事過後的廢物處理何去何從?據知,環境局即將公布大型活動減廢回收指南,冀減低如廟會、年宵等活動的垃圾量,但指南只屬自願性質參與。
翻查台灣資料,當地早於2013年推出《大型活動環境友善管理指引》,為參與人數達1,000人以上的活動定下指引,當中規定租借場地人士繳付保證金,若未有妥善清理垃圾,按金即時被沒收。有本港環團認為,可借用台灣這個概念,要求主辦機構繳付保證金,定於租場費用的二至三成,一旦變成「大嘥鬼」就被沒收。

今年10月舉辦的美酒佳餚巡禮未有設立玻璃瓶回收桶,不少展商將玻璃瓶棄予垃圾桶內。(資料圖片/李慧妍攝)

本港每年都舉辦多個大型活動,如渣馬、年宵、書展等等。其中今年10月由旅發局主辦的「香港美酒佳餚巡禮」就使用2.5萬隻膠杯;提供餐具租用服務的社企「We Use」亦估計,一場3,000人參加的街跑十公里賽事,就會浪費1.8萬隻紙杯。諷刺的是,就連10月由貿發局主辦的國際環保博覽亦遺下樽裝水、名牌、傳單、展版和紙杯等垃圾,涉及的政府部門更不止一個。關注固體廢物的團體「結束一桶專棄」於清場階段就到場巡查展場處理廢物及回收情況。

以下為當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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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知,針對上述垃圾問題,環境局已制定大型活動減廢回收指南,供書展、渣馬、七人欖球賽等活動參考,指南即將公布。

台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早於2013年制定《大型活動環境友善管理指引》,適用於參與人數達1,000人或以上,由各級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及公民營組織舉辦的大型活動。《指引》建議,活動須包含環境維護、廢棄物清理、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節能減碳等元素。

每千人配置兩個回收點

《指引》再細分為30多項建議,包括活動舉辦者需訂定廢棄物清理計劃,維持活動會場垃圾不落地,並確保妥善清運。若要有需要,需自行花費委託環保單位清理。此外,租用活動者亦先需定繳納場地復原保證金,如活動過後未有清理場地,就會遭沒收。《指引》亦建議,每1,000人的活動,應至少應規劃設置兩個有垃圾桶及資源回收桶的回收站。

2016年的渣打馬拉松布雖設有回收箱,惟有人將蕉皮及其他垃圾隨手丟棄在膠樽回收箱,污染本可回收的膠樽。(綠惜地球fb圖片)

環團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認為台灣的保證金方案值得香港借鏡,他建議將保證金訂於租埸費用二至三成。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朱漢強就指,保證金的金額要高,否則只會被視為處理垃圾開支。除了要求租場人士繳交保證金,朱漢強亦建議應限制租場人士下次租場或參加活動的機會。對於環境局將推的指南只屬自願性質,兩人同樣擔心成效不彰,需靠法例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