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女醫生麥允齡誤殺罪未達裁決 律政司擬申請重審

撰文:陳雯慧
出版:更新:

DR醫學美容集團五年前推廣的CIK保健療程,釀成一死一截肢一傷殘事故,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昨午在高院,各被裁定一項誤殺罪名,負責施針注射血製品的女醫生麥允齡未達至大比數裁決,案件今日在高院聆訊,控方表示,律政司要求就麥允齡案件申請重審,但要與辯方討論,法官將案押後明年1月19日再處理,並批准麥繼續以20萬元現金、不得離開香港、每周三到尖沙咀警署報到等條件繼續保釋外出。

女醫生麥允齡仍可繼續保釋。(盧翊銘攝)

另兩被告昨已被裁定誤殺罪成

這宗是本港近年最嚴重醫學美容事故,共審訊了99日,6男3女陪審團退庭商議共18小時後,達成裁決。對於裁決,死者陳宛琳的丈夫楊錦開事後表示,歡迎裁決,數度哽咽說:「還太太公道。」

3名被告依次是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62歲)、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32歲)、女醫生麥允齡(35歲),各被控一項誤殺罪名。控罪指他們於2012年10月10日因嚴重疏忽,非法殺害陳09宛琳(46歲)。

兩名被裁定誤殺罪成的被告周向榮(62歲)和陳冠忠(32歲),即被撤銷擔保,還押監房看管。

事故釀一死一截肢一傷殘

事故發生於2012年10月3日,三名女顧客陳宛琳(46歲)、黃鳳群(56歲)、王靜波(60歲),分別到DR集團旗下的銅鑼灣分店,接受CIK療程的回輸血液製品後,在24小時內出現敗血症休克,陳延至7日後死亡。

事後發現有關療程尚在實驗臨床階段,不適合用於人體,但卻遭DR集團包裝成保健產品出售,在配製血產品時又無標準作業程序、記錄及驗菌測試等,令產品受細菌污染。

家屬稱會尊重律政司決定

對於律政司有意就第三被告麥允齡一案重審,一直協助案中死者家屬的工聯會立法會麥美娟表示,死者家屬會尊重決定,也希望在公正的原則下公義得以彰顯。

至於兩名被裁定誤殺罪成的被告,麥美娟表示,希望法庭量刑時考慮案情的嚴重性,本案為本港近年最嚴重的醫學美容事故,涉及人命傷亡,希望判刑能起阻嚇作用,杜絕行業內的害群之馬,危害公眾安全,避免同類悲劇再發生。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

 延伸閱讀

【DR誤殺案全紀錄】兩被告誤殺罪成 女醫生罪名未達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