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實驗室技術員稱無個人得益 官反駁:但獲升職加薪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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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醫學美容誤殺案,除集團主席周向榮被裁定誤殺罪成外,負責培植血製品的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被裁定罪成,陳的律師今亦作出求情,指陳是「好仔」一名,只因錯誤判斷,才會犯上本案,陳亦沒有個人得益。惟法官對此並不同意,更指陳為證明自己能力,未準備好仍推出療程,令他在科研中心並獲升職加薪,官再次重申,該CIK療程仍未準備好,根本不應推出市面,把案押後至下周一判刑。

次被告陳冠忠求情稱無個人得益。(資料圖片)

律師指陳是「好仔」一名

次被告陳冠忠的律師求情時透露,陳冠忠在香港理工大學畢業後,擁有應用生物學系,之後繼續修讀中大生物醫學及生物科技碩士學位,在加入涉案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只有24歲,2012年案發時只有27歲,並形容他為人「好仔」,不煙不酒不賭,更供養父母,工作勤奮。

事件源於判斷錯誤

律師續說,案發後被告在另一間公司擔任研究助理,月入2萬元,更取得實務化驗師(第二級)資格,在本案審訊前才辭職,另審訊期間即2017年6月更誕一個女嬰,是一名負責任父親,並指事件源於判斷錯誤,更透露在科研中心工作時,首被告不准員工私下討論研究項目,所以令到陳不能向其他同事求助,只靠自己測試,並強調他並無個人得益。

官指次被告獲加薪也是個人得益

但法官並不同意次被告無個人得益,並指事件中可見,次被告在科研中心的人工穩步上升,最後和牛津大學博士的同事月薪看齊,陳為了證明自己能力,更利用他人的程序指引替代,出售療程,更斥若未準備好,更不應將CIK療程推出巿面。

2名被告: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62歲),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32歲)均被裁定誤殺罪成,指他們在2012年10月推出CIK療程時涉嚴重疏忽,令女子陳宛琳死亡。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