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美容醫學界認同裁決恰當  蔡堅:醫生出獄或遭停牌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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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醫學醫療美容事故釀成一死兩傷案,昨(19日)終有裁決。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今(19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認為,裁決具阻嚇力,對美容業界帶來警剔,醫學會會長蔡堅亦指今次判刑是無可厚非,醫學界認同刑期恰當,又指涉事醫生出獄後需接受醫務委員會紀律聆訊,或需面臨釘牌下場。二人均促請港府勿迴避醫學美容儀器規管討論,但雙方就資格誰屬存有分歧,葉認為必須有醫生在場監督的做法離地及不現實;蔡堅則憂慮發生意外後,美容師難單獨處理後續處方,建議以風險程度劃線。

葉世雄認為必須操作醫療美容儀器時,必須有醫生在場監督的做法離地及不現實。(資料圖片)

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今討論醫學美容規管,DR事件發生多年,惟相關監管仍未落實,誰人可擁資格操作特定醫療儀器如冷凍溶脂儀、激光儀等仍受爭議,葉世雄認為,政府近日就尚未提交立法會的《醫療儀器條例》作出讓步,最新建議抽起食衛局原先建議激光等特定儀器須由醫生監督使用的部分,他認為港府不應迴避討論相關議題,認為做法不可取,「如果方向正確,係應該的起心肝去做,逃避唔係辦法」。

他認為不應以身分作前設,認為具備能力者即可操作美容儀器,建議先培訓、後考核,再頒發專業資格予相關人士,讓美容業界走向專業化。

蔡堅則認為,醫委會及消委會過往接獲不少個案投訴,建議可仿效外國做法,以風險程度分別不同器械,由有經驗醫護人士在場監管,至於如何為儀器劃分風險程度,則可參考海外經驗。他又指,自己過往曾擔任醫委會初級偵訊小組主席,接獲不少投訴個案涉及醫生或美容師從事美容程序失誤,但醫委會僅能處理醫生聆訊,他質疑非醫生人士如美容師等,難像醫生般可於發生意外時處方藥物,需要轉介個案。

醫學會會長蔡堅亦指今次判刑是無可厚非,醫學界亦認同刑期恰當。(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