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爭產】家族基金2013年估值86億 羅啟瑞今現身法庭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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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君集團(0041)創辦人羅鷹石遺孀杜莉君,要求撤換家族基金信託人一案,今於高院提訊。庭上透露,信託在2013年資產規模達86億,因羅太年事已高,案件已定於明年5月底開審,但滙豐國際信託卻拒呈過去30年資料有待法庭裁決。羅家六子羅啟瑞今有到庭,並笑言羅老太身體比他好,並稱若所有子女都聽父母話,不會有事發生,又說:「大家面對現實,(事情)係好容易解決。」

羅啟瑞稱羅老太身體比他好。(陳雯慧攝)

案件5月29日開審

代表羅老太的律師透露,由於羅老太年事已高,案件已定於明年5月29日開審,但基金信託人即滙豐國際信託,卻拒絕提交過去30年資料,以證明滙豐有酌情權自行決定的證據,故要求法官作出裁決。法官押後書面裁決。

原告為羅杜莉君(98歲),分別以個人及丈夫羅鷹石唯一遺產執行人身份,提出訴訟。被告為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羅啟瑞稱母親身體好

羅老太的六子羅啟瑞今日亦有到庭聽審,他透露母親的身體很好,比他還要好,現仍居於酒店,羅說:「若所有仔女都聽爸爸媽媽話,邊有事發生?」又呼籲:「大家面對現實,(事情)係好容易解決。」

基金2013年估值達86億

原告的律師透露,根據滙豐於2013年估值,涉案基金巿價達86億元。羅鷹石及原告在1984年轉聘被告為基金信託人,有關基金信託費用雖龐大,但這是一個每年固定收費,羅鷹石及原告於過去30年都會向滙豐作指示,但直至2016年1月,滙豐突在無原告指示下,自行執行決定,事後反駁指滙豐享有酌情權,原告認為這個舉證責任在於滙豐一方,故要求滙豐提出過去30年的資料,以證明滙豐的講法。

滙豐指有酌情權執行恰當決定

不過代表滙豐的律師反對,並指有關要求毋須要及不公平,並指根據雙方合約,滙豐會按照受託者意願行事,但可行使酌情權執行恰當的決定,以及需要考慮基金裏受益人的意願。法官聽從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HCA 324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