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菲路道春光乍洩】偷拍轉載者及短片苦主或均需負刑責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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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上熱傳兩段酒店男女性交和女住客裸體自拍片段,疑是有人從附近大樓以遠鏡拍攝。警方已接獲涉事酒店報案,列作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使用電腦案。有律師表示,有關片段部分內容接近淫褻類別,毋須由受害人報案,警方發現即可執法,提醒網民不要轉載有關片段,否則有可能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可處罰款100萬元及入獄三年。另外,律師指在與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相關罪行,亦涵蓋「公眾可見的情況」,考慮到當事人作不雅動作的意圖及環境因素,即使發生在私人場所,也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

短片可見,有多名女住客半裸或全裸自拍和互拍。(網上短片截圖)
短片可見,有多名女住客半裸或全裸自拍和互拍。(網上短片截圖)

大律師籲停止轉載免惹刑責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有關性交片段內容接近淫褻類別,而發布色情物品屬違法,現時警方已將案作列為「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若網民下載管有或繼續轉載,都有可能面對違檢控,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21條,「管有」或「輸入」淫褻物品以供發布,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犯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故他提醒網民最好就刪除有關片段,以免惹上刑責。

毋須受害人報案 警方可執法

至於有關案件是經由涉事酒店報案,陸偉雄指,除了影片中的當事人可以報警外,酒店因事件聲譽受損,報警是無可厚非。他提醒,在網上發布影片,如涉及發布情色物品,或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毋須由受害人報案,警方一旦發現即可執法,如去年曾發生的印傭直播少主洗澡案。

涉事住客入住的威菲路道酒店,全幢以落地玻璃作外牆,旁邊有住宅大廈。(湯庸皓攝)

律師︰見私密部位將列「淫褻」級別

律師梁永鏗表示,偷拍行為本身已可構成侵犯私隱的民事問題,若有關偷拍片段被用作商業用途或令當事人精神受損,則可涉及刑事責任,拍攝所用的器材及發布的途徑,都會觸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可被監禁5年。至於發布涉及性交畫面的片段,則要視乎該內容的露骨程度,若只是動作有影射意味,或會被判斷為「不雅」,若可看見私密部位,則或涉禁止任何形成或在任何平台發布的「淫褻」級別。

當事人須注意是否身處在公眾可見環境

而片段中當事人在無遮掩的窗邊有不雅動作,都會有可能觸及「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相關罪行,因為該罪行涵蓋範圍除了指「公眾地方」外,亦包括「公眾可見的情況」,但要證明當事人的意圖,包括是否不清楚場所曝露風險,以及事發場所因素,如其樓層高低及與對面大樓的距離等。

私隱專員︰可向公署投訴 涉刑事會轉介警方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私隱條例》下的「個人資料」定義,是指以記錄形式存在、並直接或間接與一名可確定其身份的在世人士有關的資料,而就收集個人資料而言,須以合法及在有關個案的情況下屬公平的方法收集。過往有藝人投訴被傳媒偷拍家中活動的案例,據行政上訴委員會的決定,任何人士包括傳媒使用長焦距及放大器等從遠距離拍攝住所內的情況,若非為了披露涉及「公眾利益」的需要,否則以此方式收集人資料屬不公平。

他強調,無論使用任何裝置,包括相機、攝錄機、航拍機等,特意在屬私人空間或人們預期有私隱的地點,如酒店房間、私人居所等,收集他人私隱資料,而該等錄像或相片亦能識辨到被攝錄人士的樣貌、所身處之所及時間等身份資料,並上載至互聯網或透過其他渠道披露,是有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風險。

黃繼兒提醒,巿民亦應時刻小心提防個人私隱受到侵犯,即使身處私人地方都要「自保」。任何人士如懷疑個人資料私隱受到侵犯,而又能提供表面證據,可以向公署投訴;若涉及刑事罪行,公署亦會將個案轉介予警方以作刑事調查及考慮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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