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僭建】按揭文件無呈報地庫 鄭若驊難道睇漏眼

撰文:倪清江 陳小瑜
出版:更新:

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一直迴避說明是否知道所住的屯門海詩別墅4號獨立屋有僭建物,昨晚(10日)更稱「我一直沒為意寓所有這個違規的構建物」。不過她所簽的樓契及按揭文件揭示,獨立屋只由地下、一樓、二樓及天台組成,並沒有包括面積50平方米的地庫。其夫潘樂陶遲她四年買入的3號獨立屋,樓契也顯示沒有地庫。為何二人可以接受買樓文件中沒有提及地庫一事?
一旦物業有僭建物,銀行一般較難批出按揭。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指出,從常理說,鄭決定買樓時應到過現址「睇樓」,難以理解為何地庫會「消失」在按揭文件上。

鄭若驊的4號屋(中間左屋)及丈夫潘樂陶3號屋(中間右屋),各僭建一個50平方米地庫。(梁鵬威攝)

聲稱買入後無作過結構性改變

鄭若驊由上周六(6日)至昨晚(10日)第二度解釋僭建醜聞,都聲稱2008年10月時以「現有的狀況」買入,她之後沒有再作過結構性改變,即天台屋和地庫等早在她買入前已存在。到昨晚她才稱在自己4號屋和丈夫潘樂陶3號屋之間的一道門,是後來才打通,「但不是我做的,但我當然知曉」,但未有說明是否潘提出。現年59歲的鄭若驊與77歲的潘樂陶,於2016年12月底才再婚。

鄭若驊所簽按揭顯示4號屋只有地下、一樓、二樓、天台、花園及車棚,並沒有地庫。(按揭文件截圖)

鄭若驊以柏星發展有限公司名義,在2008年以2,600萬元買入4號屋,她於2008年10月23日以公司負責人簽渣打銀行簽訂按揭文件,清楚列明獨立屋由地下、一樓、二樓及天台組成,並沒有提及有地庫。文件並引用第一手買家在1993年買入獨立屋時的合約圖則,同樣顯示只有地下、一樓、二樓和天台,並無存在地庫。

依鄭所言,2008年買入時地庫已存在,為何沒有列在按揭文件上?

鄭若驊昨晚見記者時,以工作忙為由,解說沒有注意到寓所有僭建。(余俊亮攝)
+3
潘樂陶所簽樓契,並沒有列明有地庫。(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夫3號屋樓契無列地庫

潘樂陶在2012年以2,700萬元買入3號屋,並沒有做按揭,無獨有偶,樓契文件同樣列明只有地下、一樓、二樓、天台、花園及車棚,與鄭若驊的按揭文件相一樣。

本網今日凌晨向律政司辦公室查詢。

潘樂陶所簽樓契,也顯示4號屋只有地下、一樓、二樓、天台、花園及車棚,並沒有地庫。(按揭文件截圖)

陳淑莊促解釋地庫「消失」之謎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鄭若驊須向公眾解釋為何大宅地庫在按揭文件上「消失」,因為從常理說,鄭拍板購入大宅前應到過現址「睇樓」,知道地庫的存在,難以理解為何沒有反映在按揭文件上。陳淑莊說:「要判斷係咪僭建,就話要有相關專業知識,判斷大宅內有幾多層,憑肉眼都睇到,而睇法律文件,更加係佢(鄭若驊)嘅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