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僭建】新同盟揭合約無標明有地庫 報警要求嚴正處理

撰文: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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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僭建風波尚未平息,新民主同盟經查冊發現,在她的按揭文件和租金分配合約中,均沒有描述鄭若驊購入的物業有地庫,意味她或在知情之下未向銀行透露物業包括地庫,便簽署合約,疑欺騙銀行批出按揭,今(12日)到灣仔警總報案,組織亦要求鄭應即時引咎下台。

新民主同盟經查冊發現,在鄭若驊的按揭文件和租金分配合約中,均沒有描述鄭若驊購入的物業有地庫。(陳宇軒攝)

新民主同盟譚凱邦指,經查冊發現鄭若驊所簽署的海詩別墅4號屋的按揭文件及租金分配合約的條文中,均沒有標明有地庫的存在,對於其簽署跟客觀環境不相符的合約難以理解,即使她以忙碌作為藉口,惟鄭身為資深大律師和專業工程師,理應清楚相關情況,懷疑她違反「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要求警方跟進。譚強調並不認同特首林鄭月娥包容之說,斥林鄭2012年指要嚴正執法取締僭建物,現時卻是雙重標準。

譚凱邦(左)不認同特首林鄭月娥包容之說,斥林鄭2012年指要嚴正執法取締僭建物,現時卻是雙重標準。(陳宇軒攝)

另一成員范國威則指,身任律政司司長的鄭若驊理應是法治捍衛者,她亦曾任建築物上訴審裁處委員會主席,又著書立說解釋僭建,理應比普通人更了解僭建問題,惟她現時卻涉嫌知法犯法,實再不適宜在擔任律政司司長,應引咎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