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印花稅通過上調15% 稅局至少獲76億元 勢推高財政盈餘

撰文:林景輝
出版:更新:

立法會大會前晚三讀通過《2017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住宅印花稅劃一上調至15%,期望為樓市降溫。由於條例早於前年11月生效,1年多以來未獲通過,政府一直未能收取稅項。稅務局回覆《香港01》查詢,透露截至去年底,尚未收取的印花稅稅款約為76億元,勢再推高原本已創新高的財政盈餘。

政府於前年提高住宅物業交易的從價印花稅稅率。(資料圖片)

立法會去年10月曾審議《2017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草案建議將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率劃一為15%,如果買家購入第二個住宅,需要在6個月內出售首間物業,便可豁免額外支付印花稅。民建聯周浩鼎將「樓換樓」延長期增長至1年的修訂獲得通過。

政府於前年11月4日公布提高印花稅率,翌日即時生效,但由於印花稅草案未及審議及通過,政府未有權收取稅款。

《香港01》向稅務局查詢,局方回覆根據記錄,由前年11月5日至去年12月31日期間,須按新住宅印花稅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的住宅物業交易中,尚未收取的印花稅稅款約為76億元。稅務局會於草案刊憲後發出通知書,提醒有關人士繳納少付的印花稅稅款。

條例最終於今年1月11日獲通過,加上今個財政年度是截至今年3月31日,相關印花稅稅款肯定超過76億元。以去年實施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政策,增加開支67億元為計,今次印花稅稅款足可支付相關開支有餘。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早前指出,若未來數月經濟未有突變,今個財政年度將錄得相當高盈餘。上一個財政年度,財政盈餘高達928億,消息稱今個財政年度的財政盈餘起碼逾1000億元,加上至少76億元印花稅稅款,相信政府將面對庫房「滿瀉」,或要好好思量如何派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