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換樓醜聞】林卓廷:馮程淑儀案是對高級公務員的警示

撰文:黃煒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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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程淑儀稱從無接觸交易另一方,亦不知另一方股東為陳婉玉。(資料圖片)

《香港01》偵查揭發,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於兩年多前,用西半山雍景臺一個單位,及650萬補價,換取賭王何鴻燊三太胞妹陳婉玉名下的公司,旗下兩個位於跑馬地成和坊的單位。記者委託測量師行估價,除發現單位均少於市場及稅務局的估價外,馮程淑儀的丈夫馮永業,於10年前身為高官處理航空事務時,亦與陳婉玉的公司有公務上的來往,事件涉利益衝突及延後利益。

馮程淑儀早前表示換樓時不認識陳婉玉,惟其丈夫曾代表陳婉玉簽署部分買賣文件。(資料圖片)

曾任廉政公署調查主任的北區區議員林卓廷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當有人以高於市價的價錢購買賣家的單位,一般市民會即時簽紙賣樓,但馮程淑儀作為高級公務員,要避免任何實質上和觀感上的利益衝突。對於馮程淑儀稱不知買家的身分,林批評馮程可輕易從公司查冊得知對方身分,尤其馮程作為高官,有責任查詢買家的身分,不去查證即屬嚴重疏忽。林卓廷坦言不少高官閒時亦有炒賣樓宇,馮程案已成為對高級公務員的警示,避免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