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光宇認有「酌情權」 葉建源曾要求送行李被拒

撰文:趙楚翹
出版:更新:

特首梁振英涉用特權為幼女梁頌昕,取回遺留在機場禁區外行李事件繼續發酵,各方各執一辭。機場管理局昨發聲明,指處理梁頌昕手提行李無違機場保安程序。前民航處處長林光宇於商台節目指,對熟客可行使酌情權代為取回,認為程序不應鐵板一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民主黨的涂謹申於電台節目指,機管局之說法揭露了香港國際機場的保安大漏洞;又指全球機場的禁區保安指引都有國際標準,如今為此事改變一直行之有效的制度,為一直讓港人引以為傲的香港機場蒙羞。

涂謹申指,「特首」是公職人員,理應避嫌。他提出節充方法如郵寄行李,或到當地再購日用品,但若涉藥物則另一說法。批評特首選這方法「幫女兒」是不智。(資料圖片)

涂謹申指機管局的說法牽連甚廣,並指長久以來,若乘客違留行李於禁區外,必須按既定程序,由機場或航空公司職員經特別通道帶到禁區外取回行李,其後須重新進行保安檢查,才可進入禁區;其目的是確保被遺漏的行李由該乘客親自取回,避免認錯或被插贓嫁禍等;如有可疑亦方便工作人員詢問。

職員代取行李  若涉刑事  責任模糊不清

但今次事件,涂謹申指明顯繞過了以上程序,過程中牽涉機場助理經理、航空公司職員等,雖然梁頌昕行李被特首夫人梁太認證,但因行李擁有人未有親身取回,若涉及刑事成分,責任誰熟則模糊不清,職員可能會因此被牽連。若以最壞情況說,如行李有毒品,而去到境外或別國機場才知悉,後果將會十分嚴重。

而前民航處處長林光宇則認為助客人帶行李過關問題不大,只要航空公司確定行李與物主所形容的相符,對熟客可行使酌情權代為取回,而行李無論如何都會經過安檢,這是客戶服務的一種,認為程序不應鐵板一塊。

閒閒地每星期兩至三宗類似事件。
港台聽眾(稱曾任機場保安和地勤人員逾10年)

本身為機師的公民黨成員譚文豪,昨日已回應事件,指機場做法涉違《維也納公約》,而多個自稱熟悉機場運作的人士都分別為事件解畫;有聽眾稱曾當機場保安和地勤人員,於機場工作逾十年,指一直以來都有類似事件,當中有3類人可有「特權」;包括殘疾人士、未夠12歲的兒童和航空公司頭等常客。他指以上類別人士若遺留行李於禁區內,得到航空公司授權下,機場保安員便會將其行李由禁區外帶到禁區給所屬乘客,更指「閒閒地每星期兩至三宗類似事件」。《香港01》記者亦已向機管局求證以上說法,但未獲回覆。

葉建源指上年遺失行李有要求職員代為傳送行李,但最後亦須重新做行李檢查及過境。(資料圖片)

葉建源:反映機管局安檢有漏洞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今早在商台節目,分享去年聖誕在香港機場遺漏行李的經歷。他表示當時已過關到候機室,發現行李遺留在航空公司櫃台前座位後,曾向職員查詢能否代為傳送行李遭拒,然後在航空公司職員帶領下,經過保安通道返回櫃台前取得行李,再經離境大堂重新做行李檢查及過境,經歷與梁頌欣截然不同。他指取回行李程序花超過一小時,幸好航班延誤,否則要考慮旅行後回港才取行李,認為機管局今次助梁帶行李過境反映安全檢查有很大漏洞。

30年來無見過用「特權」。
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主席黎玉嬋
民主黨成員包括胡志偉(左三)等人,今早到機場抗議機管局在處理「特首女兒行李」事件上「跪低獻媚」。(羅君豪攝)

民主黨機場抗議   要求機管局調查事件及交代

 

事件已被社會各界議論,民主黨今午到機場行政大樓抗議,要求機場管理局調查及解釋國泰職員繞過正常安檢程序。民主黨懷疑事件涉及有人行使特權,如事件屬實,可能違反香港有關航空及海關等三條條例,更會影響香港國際機場的聲譽。雖然機管局昨日曾發聲明解釋,惟民主黨質疑機管局為梁振英掩飾,要求機管局澄清,並與民主黨開會解釋。

 

各界對機場所謂「特權」有不同理解,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主席黎玉嬋指,30年工作經驗內從未見過所課「特權」。由於涉及機場及航機安全,如由其他人將行李帶入禁區,不能確保行李會否帶錯炸彈或危險品。又指今次事件後為前線員工加添壓力,憂慮會令更多「失魂」乘客濫用相關程序,期望有關當局盡快向公眾解釋,釋除各界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