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海關勒令6店暫停出售六款手杖及手杖傘 將作安全測試

撰文:朱韻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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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今早(14日)公布手杖及手杖傘測試結果,指本港市面上5款手杖傘安全表現令人擔憂,呼籲消費者勿選擇手杖傘作為輔助用具。海關同日公布,在巡查行動中,懷疑市面上5款手杖及1款手杖傘存在令使用者摔倒的危險,或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已勒令六間店舖停售,以等待產品安全測試結果。

海關公布,過去兩星期就手杖及手杖傘進行巡查行動,懷疑部分手杖及手杖傘可能因結構問題及強度不足,或令使用者摔倒,因此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已勒令6間零售店舖將5款共36件懷疑不安全的手杖及1款共38件懷疑不安全的手杖傘,儲存於指定的地方。海關將會對相關的手杖及手杖傘作出安全測試。

海關指,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任何人不得供應、製造或進口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該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香港海關今日公布過去兩星期就手杖及手杖傘進行巡查行動,發現5款懷疑不安全的手杖及1款懷疑不安全的手杖傘。(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