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欺凌投訴急增九成 私隱專員公署承認部分伺服器不在港難處理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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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今早(15日)出席一電台節目時表示,私隱專員公署去年共接獲3,501個投訴,當中有不少值得分享個案,當中涉及大廈舊樓維修,有部分業主因事拖欠繳款,遭人將其個人資料張貼大廈公共地方;黃特別提到又提到,去年接獲與網絡欺凌相關的投訴急增九成,惟被投訴的伺服器或營運基地不在香港,私隱專員公署只能與所屬地區的機構聯絡,承認處理投訴有所困難。

黃繼兒指,去年接獲有關私穩的投訴個案中,如撇除與選舉事務處遺失電腦的相關投訴,實際投訴有約1800宗。(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黃繼兒指出,近年不少大廈進行舊樓維修,有法團在大廈大堂貼出部份未繳款的業主的個人資料。黃繼兒指出,法團有限度地貼出有關告示並無問題,但過分描述有關業主個人資料,包括列出其姓名等,有機會觸犯私隱條例,值得留意。

他又提到,公署去年接獲網絡欺凌相關的投訴大增,由前年26宗增至去年50宗,增幅約九成,與資料外洩相關的投訴,亦增加約兩成的106宗。黃提醒,市民未得同意下於網上獲得別人的相片,並加以描述,有機會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他坦言部分的被投訴的伺服器或營運基地不在香港,公署只能與所屬地區的機構聯絡,香港暫時亦未有明文監管「網絡起底」相關的個人私隱保障,因此處理投訴有所困難。

對於現時大行其道的使用無人機、航拍攝錄機等會否侵犯個人私隱。黃表示,早前已收到相關投訴,現時的國際標準是不使用拍到他人容貌的相片或片段,若以航拍機拍攝寓所所屬大廈的外觀,相信不會違法。

另外,公署去年共接獲3501宗投訴,比2016年大幅增9成,但當中超過一半涉及去年3月特首選舉當日,選舉事務處遺失載有選民資料電腦的投訴,黃繼兒表示直到現時為止,雖仍未尋回有關電腦,但對於個人資料處理上,已向當局提出建議並獲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