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襲警案】辯方質疑督察在預設口供中簽名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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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訊第二日,控辯雙方續爭議亞視新聞片段的納受性,高級督察傅駿業繼續擔任證人作供,辯方首次提出有「預設」證供,質疑督察未有仔細看,便在預設證供中簽名。

高級督察傅駿業曾錄取四份口供,但第二份口供的簽署,與其餘三份完全不同。(梁芷君攝)

佔領期間疑被帶到暗角毆打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在龍和道被控淋有味液體襲擊11名警員及抗拒4名制服的警員,案件周二(4月12日)進入第二天審訊。

下午聆訊期間,辯方庭上質疑,高級督察傅駿業的四份口供中,其中三份簽署皆一致,惟獨有一份特別不同。辯方質疑,他與同袍互相簽錯一份,應為對方預設的口供,惟傅駿業否認。

辯方透露,當時兩位高級督察傳駿業及屈展焯上前制服疑似潑水的男子,而傅看過相關的亞視新聞片段後,因「大意」認錯屈展焯是自己,而須補錄口供。惟辯方質疑,傅駿業並非認錯自己,而是簽錯屈展焯的口供紙,但傅駿業否認。

督察承認簽名有異

高級督察傳駿業下午作供續稱,案發時見兩同事與一戴口罩男子在花糟附近糾纏,故與高級督察屈展焯上前幫忙。屈期後於2014年10月及2015年9月29日錄取口供。

辯方表示,傅駿業曾四度錄取口供,其中第二份口供,跟屈展焯同於2015年9月29日錄取。傅駿業解釋看過新聞片後,「認錯自己」是屈展焯而須補錄。辯方質疑當時片中只得4人,竟然都會認錯時,傅駿業稱因「大意,圈錯」。

辯方指傅駿業四份錄取的口供中,其中第一、三及第四份的簽名大致上一致,惟獨第二份的簽名則特別相異時,傅指同意。辯方又指,傅駿業第二份錄取的口供以「WAT」簽署,並質疑傅並沒有認錯自己,只是當日有份預設的口供,但傅沒有看清楚便簽署,其實傅是簽錯了屈的口供,屈則簽錯傅的口供,惟傅否認。

案件周三續審,並將傳召高級督察屈展焯。

案件編號:KCCC44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