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控方指黃台仰與小販接觸 小販即推小食車引發衝突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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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大年初一旺角騷亂,梁天琦等5涉暴動案續審,主控官今午(21日)繼續讀出開案陳詞,指案發當晚有熟食小販在旺角聚集,小販管理隊在場,但沒有發出告票,惟見黃台仰向與小販接觸後,小販突推小食車與小販管理隊對峙,亦有群眾阻塞馬路,推撞警方防線,甚至向警察擲物,而梁天琦和黃台仰則慫恿群眾留守街道,最終演變成群眾持盾牌、拿長棍插向前線警員。

控方指黃台仰當晚多次發言挑撥群眾。(資料圖片)

小販管理隊當晚無驅趕或發傳票

主控下午繼續向陪審團簡述前年2月8日晚至翌日凌晨旺角街頭衝突的始末。主控指,當晚約8時,流動熟食小販開始在旺角砵蘭街瑞興麻雀館的後巷聚集,起初食環署小販管理隊只在附近巡查和站崗,未有驅趕或票控小販。

但穿着「本土民主前線」藍色外衣的黃台仰與擺檔小販接觸後,小販突然將小食車推向奶路臣街方向,與小販管理隊對峙,「本民前」成員亦參與其中,群眾與小販管理隊推撞。

黃台仰用揚聲器挑撥群眾

大量人群在行人道和馬路聚集,一輛的士被人群圍困,進退不得,交通警和俗稱「藍帽子」的機動部隊警員奉命到場,但形勢不斷升溫,群眾更拿雜物擺放在砵蘭街和山東街的馬路。

庭上播放警方錄影片段,可見黃台仰和梁天琦並肩站在人群中的高位,黃台仰不斷用揚聲器慫恿和挑撥群眾。群眾其後推撞警察防線,又向警察投擲雜物,警察逐步後退往山東街方向,期間施放胡椒噴霧,並高舉「停止衝擊,否則使用武力」的紅旗示警。

梁天琦被控煽惑暴動罪。(盧翊銘攝)

有人即場換上盔甲

主控稱,當時有人將盾牌和盔甲推向「本民前」貨車,更有人即場脫衣穿上盔甲,梁天琦則呼籲群眾繼續留守,對群眾說:「如果你們容許城管和公安隨意趕走人,你們唔係香港人!」群眾與警察的對峙局面持續,警方發言人和黃台仰用揚聲器隔空對罵,黃台仰宣稱他們正進行「選舉遊行」,挑釁警方「有能力就拉晒全部人」,又大叫:「如果你要玩,我們本民前同香港人一定同你玩大佢!」

指黃台仰梁天琦不斷作出挑撥言論

警方屢次勸諭群眾離場,並警告會將武力升級,但群眾未有散去,反見更多人向警察投擲雜物和玻璃樽,並有市民手持長棍和盾牌。黃台仰和梁天琦不斷作出挑撥言論,黃更發號司令慫恿群眾衝向警方防線,影片所見有人手持盾牌,用長棍插向前線警員。

主控未完成開案陳詞,案件明早續審。

案中5名被告分別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梁天琦被控2項暴動罪及一項煽惑暴動罪。其中煽惑暴動的控罪指,梁天琦於2016年2月8日至2月9日期間,在旺角砵蘭街連同一個稱為黃台仰的人非法煽惑在場人士參與暴動。其餘4名被告則分別被控暴動、非法集結等控罪。

案件編號:HCCC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