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清場案】不接納控方出錯令答辯人受困擾 官准律政司再提控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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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佔旺人士被指違反法庭禁制令而在旺角亞皆老街阻礙清場,因而被控藐視法庭的案件,今(9日)在高院進行第二次預審,上一次預審時,庭上披露律政司錯誤將在其中一名答辯人陳子勳的案情陳述書中夾入另一答辯人的案情,律政司要求法庭批准修改,今獲法庭批准,另有兩名答辯人需時處理法援及索取法律意見而押後至4月23日再訊。本案已排期於5月15日開審,預計須審訊40天。

法官陳慶偉准律政司修改文件再提檢控。(資料圖片)

本案涉及的15名答辯人,被指於2014年11月25日,執達主任及警方執行法庭禁制令時,在旺角亞皆老街西行線違反禁制令阻礙清場。

法官不接納答辯人感驚訝

法官陳慶偉今批准律政司修改答辯人陳子勳案情陳述書的申請,他指陳子勳早前已獲告知有關失誤,故不接納他感到困擾及驚訝的說法。而另外兩名告辯人翁耀聲及文伙安則需時處理法援及索取法律意見而押後至4月23日再訊。

8人已表明將認罪

律政司早前透露,其中8名答辯人表明承認罪責,他們分別是陳瑋鋒、朱瑞英、黃嘉義、江金桃、陳遨天、陳榮華、梁翰林及黎宇聲;其餘7人包括蕭雲龍、文伙安、黎宇聲、羅慧茵、陳子勳、翁耀聲、陳柏陶及劉鐵民,則未表明答辯意向,又或打算抗辯受審。

律政司檢控程序一再出錯

律政司2015年初入稟控告本案眾答辯人時「甩轆」,未按《高等法院條例》在14天內提交聆訊排期通知書,被迫撤銷起訴,至同年11月重新提出起訴。惟在第二次提出申請時,又誤把答辯人陳子勳的控罪文件的其中一頁,「攝錯」了另一名答辯人的資料,結果令對陳的檢控無效。

陳稱因律政司接連出錯,令案件延誤逾兩年,認為對他造成不公及心理負擔,反對再讓律政司再提檢控。惟法官今稱不接納陳的說法。

案件編號:HCMP 2917-293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