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女案】女童母被問曾否與他人性交 支吾以對說:唔記得

撰文:湯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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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童疑遭母親疏忽照顧餓至腦受創,其父母又涉誤導警員等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案續審,女被告今(16日)接受她的前夫,即男被告的律師盤問,並被問起她是否忠貞的妻子,未與男被告離婚前,是否曾與他人性交,女被告即激動自認好太太,好忠誠,強調與一對幼子女是與男被告所生的,惟後來又說對性關係的事「唔記得」。

女被告王榮汶庭上自動補充說與男被告未離婚前,不記得是否曾與其他人有性關係。(湯庸皓攝)

女被告自認好太太

女被告王榮汶今已是第三天作供。代表男被告凌耀忠的大狀開始作盤問,並問女被告是否貞忠的妻子,女被告即說:「我自己覺得我係好太太,已經盡力去做,照顧一對孖女同仔,我梗係忠誠啦。」

主動補充性關係問題

惟大狀續問她自與男被告結婚直至離婚期間,有否和其他人性交或有性關係時,她說:「我冇……呀…...呢啲性關係唔性關係,我冇,我都唔係好記得……係冇嘅。」她又一度稱不舒服要休庭,之後主動向大狀補充說有關性行為的問題,並說:「我唔知道,我唔記得,我諗唔起,我冇印象。」但她堅稱男被告是女童及幼子的生父。

男被告凌耀忠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湯庸皓攝)

認與女童少接觸

大狀又問她是否一名好媽媽,女被告答「是」,大狀再問她對本案所涉的女童是否也是好媽媽時,女被告說:「我唔知你哋點認為。」但承認與女童少接觸,又謂女童不喜歡她。

律師又問女被告的父親是否仍健在,女被告即稱為要賺錢為生病的爸爸治病, 於是偷渡來港,後來被捕入獄。她更突然在庭上大哭說:「因為坐監,我好無奈......阿爸咁就死咗啦......連阿爸最後一面都見唔到。」

爆男被告假裝有精神病

女被告因為不滿大狀多次重複追問家人及離婚的事,質疑「我哋依家唔係趕時間咩?」惟法官此時插道:「我們不趕時間」,但卻好奇大狀的問題與本案有何關係,律師說因女被告自辯時曾指控男被告有女朋友。

女被告又說男被告一向無精神病,案發當晚曾向她說會假裝患有精神病,因這樣警察便不會告他,就算被起訴,也會因他有病而獲判無罪。

否認未告知男被告女童何時生

律師續指女被告曾自稱在內地擁有及打理幼稚園,女被告否認說過。律師又指女被告懷著女童時,曾著被告不要上來內地探望,又沒告訴男被告女童會何時生,女被告否認,並稱「有用手指喺度計。」

聲稱遭男被告打至內傷

女被告又補充說,她在2015年3月第一次被男被告虐打,更被打至內傷,「好痛、身體瘀晒,上氣不接下氣,被扯頭扯到透唔到氣」;大狀問她是否曾報警或告訴社工,女被告說:「我(當時)諗佢唔會再打我架。」其後又改口說:「有間中話畀社工知。」之後又說被打時,奶奶及子女都在場。聆訊明天繼續。

女被告王榮汶(42歲)及男被告凌耀忠(52歲),二人均報稱無業。女被告被控一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另二人同被控一項企圖誤導相關人員並涉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女被告於2015年4月至7月,疏忽照顧她7歲的女兒;兩被告同被控於同年7至9月,誤導醫生、社工及警員等有關她們女兒的狀況。

案件編號:HCCC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