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襲警案】辯方結案質疑警方證供不可信 本月26日裁決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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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角七警」事件主角、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控襲警及拒捕案,控辯雙方今(5月6日)進行結案陳詞。辯方表示,多名警長及高級督察的證供皆不同,繼有簽錯名、認錯自己,更有認錯人之嫌,更稱曾親自嘗警員描述黑衣男的動作,發現並不能做到,質疑警員供詞不可信。裁判官羅德泉把案押後至本月26日裁決。

曾健超涉襲警案將於本月26日裁決(梁芷君攝)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陳詞時指出,案中針對淋液體男子身份的證供,只得一段看不到潑水男子容貌的片段,故控方只能單靠該段亞視新聞片,證明片中男子就是曾健超。惟警方案發後並未認人,黑衣男子當天被捕後,亦沒有任何身份紀錄及處理警員的資料,根本難以辨認片中人是否就是曾健超。

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圖右)指,控方要求法庭從片中認人,惟錯誤辨認的情況屢有發生,彭又舉例指,很多人曾將他及律師團隊中的關文渭大律師(圖左)認錯。(梁芷君攝)

資深大狀用自己作比喻稱曾被人認錯追債

彭耀鴻(圖右)又指,若控方要求法庭從片中認人,錯誤辨認的情況可能會發生,彭又將自己及律師團隊中的關文渭大律師(圖左)為例,指很多人都將他們認錯,關有日借錢予同事,惟該同事期後卻向彭還錢,法庭隨即傳來一陣笑聲。彭續指,呈堂相片的質素差,片段大部分時間亦未能看到男子容貌,質疑法庭能否作出安全辨認。
他又說,警務人員的證供太多矛盾、不一致的地方。警長程英偉作供時指,當日黑衣男與警長畢宏達面對面,惟畢卻指自己從後見到黑衣男子。彭稱,高級督察傅駿業「簽錯名、認錯自己」是常理不會發生的事,直言他「講緊大話」。

高級督察傅駿業被辯方指他「簽錯名、認錯自己」是講大話。(資料圖片)

辯方邀法官嘗試警員描述動作以證警方所言不實
而傅作供指,制服黑衣男子時站在被壓在地上的男子右前臂位置,期後行到男子臀部附近,男子期後更起腳「好似馬蹬咁樣」踢他。彭直指傅說法天方夜談,「無可能做到」,又「自爆」昨夜多次嘗試均未能成功,更邀請羅官嘗試。羅官聞言微笑稱「會唔會同年紀有關」,引起哄堂大笑。

彭續稱,6位警員就制服黑衣男子的情況及參與制服的警員皆有很大出入,質疑「邊個版本先真,6揀1點㨂呢?」,故請法庭考慮證人供詞互相矛盾,不一致,控方案情未能令人滿意。而片中淋液體的男子戴有藍色碎花勁巾,惟曾健超被捕及帶返警署後,均未有配帶勁巾,故質疑片中男子非曾健超。

 辯方又指,曾健超事後送往醫院驗傷,報告指出曾有多處傷勢,惟控方從沒解釋傷從何而來,亦未能完全否定曾的傷是本案所造成。案件將於5月26日裁決。

案件編號:KCCC44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