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法官馬道立重申 法官任命在乎司法專業和才能 不涉政治考慮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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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一年一度的盛事,資深大律師就職典禮,今早(9日)在終審法院舉行。然而首席法官馬道立典禮上的演辭,卻提及法官任命的看法,並指社會上有些人士,往往會將自己對法律的看法,與法庭的裁斷結果劃上等號。馬官卻重申,法庭只是處理法律問題,而《基本法》在法官的任命,只訂明兩項才能,即其司法和專業才能,法官的個人意見,不論是否與政治有關,都不在考慮之列。

首席法官馬道立在4名資深大律師的就職典禮上,提到法官任命的爭議。(李澤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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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法庭依法律作裁決

首席法官馬道立在演辭中提到,自1997年以來,大眾對於基本權利的概念和掌握日漸增加,《基本法》和《人權法》都常被提及,不同權利和意見出現衝突亦在所難免。

但馬官指他近年常提及一現象,不同人士各自提出自己的觀點,是否「合理」就成了關鍵,而法庭的職責,就是要在這些不同的觀點作出裁決,且裁決必須符合法律、法律原則,及法律精神。

司法機構宣告任命的兩外籍法官,包括英籍法官何熙怡女男爵(左)及加拿大籍女法官麥喜琳(右)。(The Supreme Court Uk 及 Supreme Court of Canada 網頁圖片)

法官任命不涉政治考慮

但他認為近年社會上有些人似乎忽略了這點,當法庭審理具爭議性的政治、經濟或社會事件時,大部分人都對某事件有牢固的立場,並將自己對法律的看法,與法庭的裁決劃上等號,他們對法律體制的觀感甚至信心,亦會視乎判決的結果而定。

馬官說:「人們很容易會忽略了一個基本要點,那就是法庭只是處理法律問題而已。他們也完全忘記《基本法》在法官任命方面,只訂明兩項才能:司法和專業才能。法官的個人意見,不論是否與政治有關,或其他因素,都不在考慮之列。」

梁美芬議員曾在立法會稱,建議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在考慮人選時,必須考慮國家利益和香港主流價值觀。(資料圖片)

法律體制運作取決於公眾的信心

他又提及近日在澳洲演講時,談到一個法官面對批評的題目,馬官認為面對這挑戰,必須先讓普羅大眾認識法律是如何運作,因為法律體制的運作,取決於其能否取得社會大眾的信心,要是公眾對體制失去信心,再好的讚譽的體制也不會成功。馬官又指,法律界中,無論大律師或事務律師,他們在推廣本地法制都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他們亦有責任去了解和推廣法治。

法官在演說之餘,當然亦不忘正式委任四名大律師:黃佩琪、蔡維邦及陳政龍,及鮑進龍正式成為資深大律師。

建制議員爭議任命兩外籍女法官

司法機構早前宣佈將任命4名終審法院法官,當中包括兩位非常任的外籍女法官,即英籍法官何熙怡女男爵,及加拿大籍女法官麥喜琳。然而近日立法會卻有建制派議員提出討論,並指該兩女法官支持同志平權的立場,擔心會影響判決,其中經民聯的梁美芬,更建議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在考慮人選時,必須考慮國家利益和香港主流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