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事件後 陪審團列席案公眾禁用手機 今起生效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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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接連發生庭內拍照事件,及內地女子唐琳玲庭上拍照並被判入獄後,司法機構從今日(19日)起實施新措施,禁止到庭旁聽的市民,在有陪審團的案件中使用流動電話,或有攝錄功能的器材,若有市民不理規定,有關器材會被存在法庭提供的袋內。

內地女子唐琳玲早前在庭內拍照被控藐視法庭罪成被判囚7日。(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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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張貼告示提醒

有關的規定,除會在高等法院有陪審團的案件實施外,在西九龍法院的死因庭,若有陪審團列席,也同樣適用。司法機構今早在法院大堂內己張貼告示,提醒市民法庭內禁止使用流動電話或有攝錄功能的器材。

司法人員及傳媒可獲豁免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早前發出實務指示,指涉及陪審團的法律程序中,無論法庭內是否正在聆訊,除非獲法官或司法人員准許,否則在庭內須完全關掉所有被禁止使用的器材,只有與訟各方、法律代表、執法部門人員及於法庭指定範圍內旁聽的傳媒獲豁免。

梁天琦所涉暴動案亦屢發生庭上拍照疑雲。(資料圖片)

梁天琦案屢發生庭上拍照疑雲

近月法院接連發生有人在庭內公然拍照事件,繼今年初在高院審理,梁天琦為其中一名被告的暴動案中,兩度發現操普通話人士疑在庭內拍照,之後亦有人向司法機構發出附有在庭上拍得陪審員照片的電郵,警方仍在調查。

另外,內地女子唐琳玲亦曾在佔旺清場藐視法庭案中拍照,最後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被判入獄7天。唐案發生後,再有一名女子在法院內拍照,她事後並有告知法庭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