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禁錮強姦網友案 事主指被告喜怒無常 嫌未夠過癮火機燒刀

撰文:許家希
出版:更新:

無業青年涉禁錮強姦兩女網友案續審,女事主Y今(19日)出庭作供,她指被告聲稱帶她見婆婆,她才隨被告回家,惟到家被告即用膠索帶綁起她,及用膠紙封她口,她感到有如遇上「癡線佬」。她見被告稍為「無咁惡」,便叫被告鬆綁她,被告又談及自己,惟講完後突指事主「好假」,便開始侵犯她,又自稱是王者,更稱「唔夠過癮」,用火機加熱刀鋒燙在她腿上。

被告張子康(戴頭套者)否認強姦及非法禁錮等罪名。(資料圖片)

被告張子康(28歲)否認4項強姦、1項非禮、1項非法禁錮及1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共8罪。控罪指他於2016年12月10日及14至17日期間,在屯門龍門居住所中,非禮及強姦女網友X(當時20歲),另將一名網上認識的女網友Y(當時26歲)禁錮於自己的屯門家中,期間並將女網友強姦。

事主Y曾勸被告不要再吸毒

控方今傳召事主Y出庭作供。Y稱,在事發前一天,被告在Facebook聯絡她,被告聲稱曾在屯門法院見過她。Y稱她當時被控藏毒,但獲判感化令。她在Facebook上勸籲被告不要再吸毒,亦稱可帶被告上教會。

以為上門陪被告婆婆食飯

事發當日,被告稱想帶Y與婆婆一起吃飯,並帶Y回家。但回家後,被告突然用硬膠帶勒着她的頸,她掙扎期間將木櫃撞爛。被告便以索膠帶綁住她雙手,又用封箱膠紙封住她的口。Y指當時在想辦法逃走,又認為遇上了一個「癡線佬」。

遭餵藥後假裝吞下

事主稱她好像感冒,被告便找藥給她,對她指該藥服後會令人「腸穿肚爛」。被告將藥放入她的口,她便扮吞了口水,並沒有將藥吞下。她見被告態度「冇咁惡」,便叫被告鬆綁。被告之後對Y談及自己的近況,但說完後又對Y說:「你個樣好假。」

被告自稱王者 指父母是狗

被告便再以塑膠帶把事主Y綁起。被告又稱他被人告強姦,Y覺得被告猶如人格分裂一般,說自己是王者,身邊所有人都是傻的,父母則是狗。被告再指Y「好假」,說要想方法懲罰她,要她將雙腳置於其大腿上,着她拉告裙子,又亮刀在她面前不斷指劃,又對她說:「信唔信我劃花你塊面?」

事主稱被告之後指覺得「唔過癮」,用火機加熱刀,燙在她的腳和大腿上。Y指覺得很痛,因此受傷。

案件編號:HCCC37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