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電子垃圾非法進口香港遭截獲 入口商合興隆被判罰款兩萬元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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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早前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一個從美國非法進口電子廢物的貨櫃,涉案的本地入口商合興隆環保回收有限公司今日(2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20,000元。

環境保護署今年四月在葵涌貨櫃碼頭阻截一宗從美國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個案,該貨櫃載有廢印刷電路板,市值約三十六萬元。(政府新聞處)

環保署早於今年四月在香港海關協助下,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一個從美國進口的貨櫃,報稱載有電腦部件,經查驗後證實載有屬有害電子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市值約36萬元。

被截獲的貨櫃已被即時退回來源地,署方就有關退運通知當地執法機構,並按照《廢物處置條例》檢控涉案的入口商。

涉有害廢印刷電路板 市值約36萬元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經拆解或破損的廢印刷電路板為有害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屬化學廢物,受現行化學廢物處置法例規管。為保護環境,環保署嚴厲打擊非法進出口有害廢物的活動。

發言人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口商,切勿進口(包括進口香港或經香港轉運)或出口有害廢物。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