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襲警案】曾健超判刑日支持及反對他的人士在法庭外互罵

撰文:梁芷君 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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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角七警」事件主角、公民黨成員兼社工曾健超被控襲警及拒捕案,上周四(5月26日)被裁定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成,曾健超最終面對甚麼判刑,今天(5月30日)下午二時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將會揭盅。而曾健超將會擔任主要證人的「七警案」亦將於本周三(6月1日)開審。
惟曾仍未到庭,支持與反對曾的人士已在庭外聚集,並相互對罵。
曾健超剛於約二時曾在公民黨黨友陳淑莊及郭家麒陪同下到達法庭。曾表示感謝一年來各界包括社福界的支持,但希望在判決後才發言。

曾健超在陳淑莊及郭家麒的陪同下到九龍城法院聽候判刑。(陳焯煇攝)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於判刑前,在法庭外舉行「爭取公義 光明磊落大行動」,發起一人一簽名行動,以支持曾健超。工會領事稱將有社會工作者分抗其抗爭經驗。但有一名反對人士石房有,人稱「大波man」的人持咪大叫曾健超害人不淺,聲線蓋過剛發言的理事,惹來雙方爭執互相辱罵。現場一度混亂,需警員上前調庭。

社總亦未有停止發言,指感謝曾健超勇敢站出來維持社會公義,希望令他不弧單,並促請將七警輯法,又稱,是次站出來並非單單支持曾,而是表達社工界為公義,為伸張的抱負,認為曾健超做了社工應做的事,為真普選而不畏公民抗命,爭取公義。

曾健超早前被裁定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成,其餘兩項拒捕罪名則不成立。他上周聽取裁決後獲保釋候懲,庭外則表示對裁決感失望,但仍尊重法庭,並稱會與法律團隊在聽取判刑後決定上訴與否。

曾,40歲,早前於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他於去年10月15日,於龍和道隧道上面的花槽以有味液體襲擊11名正執勤的警員黃凱文、張嘉恒、李俊傑、林展恒、徐康盛、何德章、劉浩明、黃信偉、張善衡、黃偉諾及周修民,及後曾又極力抗拒制服他的警員畢宏達、程英偉、鄭浩漳及傅駿業的拘捕。

案件編號:KCCC443/2016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在法院門外發起一人一簽名行動,支持曾健超。(鄧子盈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