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部隊薪酬架構「六年一檢」未成真 工會:遲做好過無做

撰文:鄭秋玲 周峻峯
出版:更新:
紀律部隊薪酬架構檢討工作的作用之一,是確保有關的薪酬福利能繼續「招聘、挽留和激勵」人才。(資料圖片)

關於紀律部隊薪酬架構調整,不得不提的是凌衛理委員會。1988年10月,凌衛理委員會向總督呈交報告,建議當局設立「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紀常會)。凌衛理報告與紀常會於1990年代的檢討中,主要考慮了紀律部隊的六項工作因素,包括資歷、技能和知識、體格要求、個人須肩負的責任、工作範圍的複雜程度、採取行動的酌情權,以及11項特殊因素,包括工作壓力、辛勞、危險、紀律、自由受到限制、社交隔離、工作時數、須隨時奉召出動、輪班模式、所費心力程度和前途問題。

凌衛理報告奠定薪酬職系框架

報告肯定警隊為「政府的最終執法機關」,優於其他紀律部隊,故擁有獨立薪級表及較高薪資。至於其餘四個紀律部隊,報告將其定為「一般紀律部隊」,使用「一般紀律人員薪級表」。凌衛理委員會的報告促成警隊與一般紀律部隊採用不同的薪級表,有關安排沿用至今。政府亦因應報告負責人凌衛理(A.L. Rennie)在一項特別檢討中提出的建議,於1989年另設廉政公署薪級表,以肯定廉署的特殊地位及突顯其獨立於公務員體系的特質。

當時,有關舉措被批評是分化紀律部隊。紀常會於1991年的第一號報告書就記載,消防處處長提出,應確認消防處的緊急部隊地位,與警隊並列為可獨設薪級表的部門,惟建議被紀常會駁回,這便為日後消防處要爭取「升格睇齊」埋下伏筆。

凌衛理報告肯定警隊為「政府的最終執法機關」,擁有獨立薪級表及較高薪資。(資料圖片)

凌衛理報告雖然備受爭議,但奠定了紀律部隊打後近20年的薪酬職系大綱。直至2006年,當局制定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方法,試圖比較私營機構員工的薪酬,但鑑於紀律部隊職系在市場上並無相類職位可比較,紀常會便於2007年開始研究紀律部隊的職系架構,因應社會、經濟和政治形勢轉變,以及按各職系工作性等因素檢討,並將公眾期望轉變及士氣納入考慮範圍。

報告於2008年11月出爐,涵蓋七支紀律部隊共53,000名紀律部隊人員,涉及29個職系及逾百個職級。報告從薪級上着手,建議包括長期服務增薪點、晉升後跳薪點等,將大部分非首長級職級,提升一、兩個頂薪點等;在工時方面,支持海關的要求,將規定工作時數由每周51小時縮短至48小時;另促請消防處進一步研究逐步縮短消防組人員工時的可行性,並在合適情況下,可先推行試驗計劃;鼓勵入境處檢討有無空間將職務盡量下放到入境事務助理員職級。

建議定期六年檢討薪酬架構

針對紀律部隊與文職職系之間的內部對比關係,報告表明每支紀律部隊都有獨特之處,不可能也不宜直接比較各個紀律部隊職系,並指「現時各紀律部隊之間的對比關係是經多年深入探討後確立的,能保持各方面的適當平衡。」除非有充分理據,否則不應更改。報告並建議當局應定期為紀律部隊進行職系架構檢討,例如每六年一次,以確保有關的薪酬福利能繼續「招聘、挽留和激勵」人才為紀律部隊服務。

然而,無論是凌衛理委員會,還是2008年紀常會報告,有關安排均令職方不滿。當年報告公布後,當局指因環球金融危機「暫緩執行」報告書而未落實增薪點,職方翌年陸續發起抗議活動。最終,行政會議在報告出爐近一年後才決定接納及落實紀常會建議。

葉國謙認為,警務處工作任何時刻都有突發危險可能,而消防工作的危險性亦高。(資料圖片)

葉國謙︰檢討須投放資源及時間

有份制定該報告的前紀常會成員、前立法會議員葉國謙憶述,當年檢討最富爭議的地方是各紀律部隊都強調自己的特殊性,期望能自設獨立架構,但考慮到要顧及整個公務員隊伍及平衡行政現實需要,葉認為難以比較各部隊的工種。他舉例指,警察要巡邏,任何時刻都有面對突發危險的可能性;而消防雖多數時間在局內候命,但卻隨時要出入火場,危險性也不低。

葉國謙認為,雖然各設獨立架構較難實現,但「因應個別部隊,個別的工作內容,再評估有關獨特性,是否能給予一些體現,這些可以考慮。」時至今日,他料有關訴求都是紀常會必須面對的問題,「若當局要制定一份有價值的檢討報告,必須投放資源及時間。」當年的檢討工作,紀常會獲管方和職方提交441份意見書,當中不乏萬人聯署的意見書,委員並到訪七支紀律部隊與職方代表會面。

就當局未有落實六年一檢,知情人士透露,政府近年都有透過行政方法(例如增加人手編制)紓緩各部隊的壓力;而展開檢討工作是「牽一髮動全身」,現時積壓多年的訴求紛紛「浮面」,如各設獨立薪酬制度、與警隊看齊、劃一工時等棘手問題,當局要謹慎而行。

知情人士透露,政府近年都有透過行政方法(例如增加人手編制)紓緩各部隊的壓力。(資料圖片)

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主席姜世明直言,公務員普遍都有一個六年一度的薪酬水平調查,但相關調查卻不涵蓋紀律部隊。另外,他認為有些現象同樣需要關注,包括現時紀律部隊的薪酬安排是否能反映六項工作因素和11項特殊因素。他舉例指,有學歷要求一樣的紀律職系與公務員文職,起薪點相差約六千元,惟至頂薪點,則前者比後者低,「變相無體現到有關因素。」除此之外,他指跳升點之間亦有差距,「明明大家都是辛勤一年,紀律部隊人員的每一個跳升點約3%,但公務員是6%。」

回應職方對薪酬待遇的訴求,紀常會制定檢討報告是目前不可繞過的程序。「須知道若無檢討工作,貿然讓某個職系改變薪酬是不可能的。」姜世明認為應按報告建議,早於四年前開展檢討,他費解何以有關當局無採納,「做得疏、做得不主動,令紀律人員落入『獅子開大口』的觀感。」對於當局指最遲年底有決定是否展開檢討,他認為「遲做好過無做」。

新挑戰已非十年前所認知

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由11個紀律部隊工會聯盟,姜世明力數各職系十年來的工作變化:飛行服務隊參與跨海域拯救行動增加,同時挽留人才不敵民航機的聘請條件,工程部的薪酬是主任級中較低;入境處在邊境的工作量增加,青山灣看管羈留所,涉扣押防暴工作,「已非十年前所認知。」有佩槍的海關須海面巡邏,工作高危,比如要緝毒,面對毒販等;救護員為拯救高傳染疫情病患的最前線;消防要與時並進提升專業技術,成立多種專隊,面對火場及極端天氣下的拯救難度增加,2007年至今已有八名消防人員殉職。

姜世明形容紀律部隊「挑戰極巨」,隨着人口愈趨稠密,紀律部隊迎來更多新挑戰,包括反恐、工廈用途改變、鐵路嚴重事故,以及日常郊外歷奇活動事故等,但紀常會近十年不作檢討,這些執勤工作的變化往往變成無處可訴。

當局曾指,當紀律部隊的職責有重大改變時才會考慮進行職系架構檢討,姜世明對此有所保留。「不能夠完全認同,為民解困的困難隨着社會改變,需更高技術,更難挽留人才、提升士氣都是一個重要理據去做薪酬職系檢討,要重大職務轉變,難道要一個消防員去做其他事?要關員不是護關,是做什麼呢?(簡直)是強人所難。」因此,他期望當局日後展開檢討時,就每個部隊的獨特及專業性,比較海外同業,探討海外地區的相關政策,並重新檢視福利及宿舍政策,考慮公眾對紀律部隊的認受程度。

警隊:增聘人手只為辦新隊伍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表示,支持當局再次展開職系架構檢討,認為前線警務人員近十年的工作開始出現變化,包括處理更多家庭糾紛、打架、主動挑釁等與民眾接觸的案件,警員在公眾地方工作壓力大,顧慮因素增加,隨時要為上庭作證作準備。

林志偉強調,儘管警方近年因應大型公眾事件一度增聘近2,000人,惟有關新增人手只是滿足開辦新隊伍,如反恐部隊、衝鋒隊及新口岸線路的人手,未有改善及紓緩部隊人手不足的根本問題,故不應只憑增聘數字上升而判斷警隊人手是否充裕。他舉例稱,簡單如一宗家庭爭吵案,接報到現場再交由其他部門跟進,至少先由2至3名警員負責,耗時2至3小時。因此,他認為有必要檢討現時工作人手不足及工種改變問題,而警隊對職系架構檢討的期望,目前應要考慮長遠增加人手,滿足前線巡邏人員輪更問題。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6月在立法會上透露,政府內部正積極研究紀律部隊職系架構的訴求,形容牽涉較複雜問題,惟進展良好,料下半年內有結果。公務員事務局回覆表示,局方正積極跟進為紀律部隊進行職系架構檢討的建議,並繼續與相關政策局及各紀律部隊部門的管、職雙方溝通和聯繫,期望年內能就此建議作出決定。

上文節錄自第131期《香港01》周報(2018年10月2日)《「六年一檢」未成真  工會:遲做好過無做  紀律部隊薪酬架構為何改不動》。

瀏覽更多周報文章︰【01周報專頁

《香港01》周報各大書報攤及便利店有售。你亦可按此訂閱周報,閱讀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