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延長產假政府設補貼 羅致光:倘不封頂涉公帑相當高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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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提出法定產假延長至14周,新增的4星期額外開支,將由政府全數承擔,惟每名打工仔補貼額以36,822元「封頂」,僱主可申領報銷,亦毋須支付分毫。
有聲音質疑設立上限,變相懲罰高薪婦女,勞福局局長羅致光今(11日)解畫指,本港薪酬懸殊,倘不封頂,所涉公帑將相當高,社會或有意見。

羅致光(右)表示,本港薪酬懸殊,倘不封頂,所涉公帑將相當高,社會或有意見。(張浩維攝)

根據建議,新增的4周額外開支,將由政府,補貼則以36,822元為上限,相等於月薪5萬元僱員4周可得的產假薪酬。

羅表示,根據外國經驗,以政府一般稅收作補貼的國家均設「封頂」安排。他估計,倘不設上限,再以公帑支付幾十萬額外開支,「社會有意見」。他強調,現時有關調整,已可覆蓋全港95%女性僱員,至於餘下5%,「 雖然影響嘅人好少」,但由於本港薪酬懸殊,高薪族將不成比例佔用大筆公帑,「金額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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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羅致光又提到,將建議修訂勞工法例,凡接受產檢或產後治療,如能提交文件證明,均可視為病假,可領取相關權益,「依家醫生未必係俾醫生紙,可能只係應診紙,未必拎到病假。」此外亦會更新流產定義,懷孕24周以上後流產的僱員,可有權獲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