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2018】有薪產假增至14周 在職媽媽:政策仍比內地遜色

撰文:文雪萍 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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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今(10日)正式「出爐」,方案提出把法定有薪產假由現行的10周延長14周,並由即日生效,僱主可向政府申領發還向女性僱員支付的新增四星期產假薪酬,以36,822元為上限,即是說月入50,000元或以下的僱員,她們的額外四星期產假薪酬全數由政府承擔。在完成立法程序之前,政府今日(10日)起已率先延長所有女性政府僱員的產假至14星期。
有在職媽媽指出,即使把產假延長至14周,仍落後於內地及部份歐洲國家,甚至內地的僱傭政策方面比香港完善。
她說,在孩子出生後的首半年經常出入健康院,醫生亦建議母親應以餵哺母乳至少半年的時間,又反問:「將心比己,如果你太太生仔,你認為佢地放10周產假足夠咩?」

最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法定產假延長至14周安排,其中新增的4周產假開支將由政府承擔,以36,822元補貼額「封頂」,並以月薪50,000元「劃界」;換而之,月薪50,000元或以下的僱員,她們的額外四星期產假薪酬全數由政府承擔,而月薪50,000元以上者,最多只可獲36,822元。

月薪5萬元以上的婦女 新增4周的補貼額不受產假薪酬比率所限

政府消息人士指,月薪50,000元的僱員佔全港女性僱員人數約95%,認為相關的薪酬上限,能夠覆蓋本港大部份的在職婦女。至於月薪高於50,000元的在職女性,政府消息人士指,其新增4周的補貼額亦以36,822元為上限,不受法定產假薪酬比率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所限。被問及上限只有36,822元,是否僱員會「蝕少少」時,政府消息人士直言:「我唔認同你咁嘅講法,佢哋比之前,多咗4個星期假期!」

預計實施14周產假後每年開支4.79億元

另外,消息人士指,根據2016年數字,全港有3.1萬名在職婦女享用有薪產假,政府預計實施14周產假後的相關開支每年為4.79億元。僱主可向政府申請發還,向僱員支付的新增4周法定產假薪酬,而36,822元的補貼額上限水平會不時檢討。勞工處會於今年內向勞工顧問委員會匯報檢討結果。

Mandy(右一)於8個月前誕下女兒。(盧翊銘攝)

在職媽媽Mandy於今年初喜獲新生兒,雖然她已有第一胎的生產經驗,但重新學習照顧初生嬰兒,各式各樣的新改變還是讓她吃不消。她憶述,初時為了孩子的健康選擇以母乳餵哺,惟初生嬰兒吃奶的情況非常頻密,平均每兩小時便要「埋身」吃奶,使她百般疲累:「晚上無時間瞓教,覺得好辛苦、好累!」

Mandy說,幸得當時丈夫請了一個月年假陪伴左右,才讓她感有一絲喘息空間。(盧翊銘攝)

出現部份產後抑鬱徵狀 幸得丈夫陪伴左右

然而,未能適應照顧初生嬰兒時又遇上「新挑戰」。她說,剛巧女兒出生後不久便忙著要搬家,形容有許多事情需要同時兼顧,完全沒有時間休息,情緒亦變得波動,如脾氣暴燥、不願見人等,出現部份產後抑鬱徵狀:「每次做完自己嘅嘢後,就好想返上床。」

她續指,幸得當時丈夫請了一個月年假陪伴左右,協助照顧小朋友及打點家務,才讓她感有一絲喘息空間:「有時仔仔話要出去行,因為佢性格比較『痴身』,咁老公就會同阿仔出去玩,得我有得休息。」

Mandy(左二)說,即使把產假延長至14周仍落後於內地及部份歐洲國家。(盧翊銘攝)

香港產假延長至14周仍屬落後 內地產假長達半年

她說,自己工作的公司為國際公司,其中不乏內地同事,比較下發現她們可按內地制度享有半年的產假,反之香港僱員只能按現行制度下享有10周產假,即使日後增至14周,香港在支援產後媽媽方面仍屬落後:「佢哋會認為香港同事好amazing(神奇),會問點解你哋可以咁快返嚟開會,你哋唔洗返屋企照顧小朋友咩?」

她坦言,即使把產假延長至14周仍落後於內地及部份歐洲國家,內地的僱傭政策方面亦比香港完善。她稱,在孩子出生後的首半年經常出入健康院,醫生亦建議母親應以餵哺母乳至少半年的時間,認為政府應把產假增至半年才能回應需要,又反問:「將心比己,如果你太太生仔,你認為佢地放10周產假足夠咩?」

婦女勞工協會:產假延長至14周僅追回基本水平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總幹事胡美蓮認為,本港法定產假一直落後國際標準,延長至14周,僅追回基本水平。她批評,取消對沖及產假分娩均由政府補貼,但實際由納稅人代老闆「埋單」,「老公幫老闆畀錢比產假自己老婆」,絕不可取,「依家政府慷市民之慨請客,有乜理由僱主唔駛負責?」

她又認為,除產假安排外,港府亦應妥善規劃社區育兒及托管服務,「配套都唔夠,依家講咩都係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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