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被殺】大律師:箍頸警員很可能被控 警或與家屬民事和解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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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陳輝旺於6年前於被捕時,遭警箍頸提起而受頸傷,留醫1個月後不治,死因庭今裁定陳是非法被殺。有大律師認為,死因庭雖沒有權利追究刑事或民事責任,但因在庭上披露了眾多資料,有利家屬民事索償。其中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大律師更直指,箍頸的警員很大可能會被刑事起訴。

律政司或向英國御用大律師索取意見

律政司就本案回應指,在收到執法機關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後,提供法律意見,以確保調查及其他相關工作會嚴格依據法律及《檢控守則》進行,故現階段不適宜透露具體詳情。

該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大律師強調,死因庭裁定有人不合法被殺,警方需要就此展開刑事調查,然後再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大律師更指,由於本案備受關注,估計律政司會向英國御用大律師諮詢法律意見,決定是否起訴箍頸警員。大律師個人認為,箍頸警很大可能會被刑事起訴。

警員林偉榮稱當日錯手箍死者陳輝旺的頸部。(朱棨新攝)
死者家人在裁決後離開法院。(林樂兒攝)
死者陳輝旺的遺孀,多次在庭上落淚。(資料圖片)
警長羅偉文(譯音)承認曾打死者陳輝旺臀部一下。(馮家淇攝)

死因庭證據 日後可間接引用

他續指,雖然死因庭只就死因作研訊,不涉及刑事或民事訴訟,但庭上曝光的眾多資料,可於刑事或民事審訊中被間接引用。他解釋,刑事或民事審訊中都不可直接使用死因庭的證據,如引用死因庭的謄本作指控,但若涉案警員遭起訴,控辯雙方可在日後審訊盤問警員時,才間接引用死因庭出現的證據,如問警員是否曾在死因庭承認某些指控。

警方或在民事案中 與家屬和解

遺孀李少娟和長女陳盈康早年入稟高等法院向警務處長提出民事索償,去年提訊時,聆訊官指示要等待死因庭結果才能繼續聆訊。法庭曾准許家屬再加入兩名被告,但庭上未有透露新加的兩名被告是否警務人員。據悉,家屬的索償對象依然只有警務處長。

大律師陸偉雄指,死因庭的判決有利家屬民事索償。而不願透露姓名的大律師亦持相同看法,指很多資料在死因聆訊中曝光,限制民事案中被告的抗辯理由。他又說,警方雖然不一定會在民事案中敗訴,但警方注重聲譽,或會考慮與家屬庭外和解,避免官司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