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免補地價分租單位計劃 輪候公屋人士下周一起可申請承租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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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早前公布免補地價分租單位計劃,讓未補地價的資肋出售房屋業主,可將其中一間睡房分租予正輪候公屋人士。房協宣布,「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將於下周一(29日)至下月16日,接受合資格潛在租客申請。
房協預計於12月7日公布申請人排列次序的抽籤結果,並於明年1月開始分批發出「合資格租住證明書」。經審核後,租戶將獲發「合資格租住證明書」,並可與持有「合資格出租證明書」的業主自由進行配對,包括透過地產代理完成租賃程序。不過截至上周末,僅得七名業主參加,即可能只得七間房可供租用。

房協公布「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詳情。(資料圖片)

房協今日宣布,「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將於下周一上午9時,至11月16日下午5時半起接受租戶申請。申請者可透過網上、郵寄或親身遞交申請表。

單身申請者輪候公屋6年或以上

根據規定,一般家庭申請人要輪候公屋2年或以上;非長者一人住戶則要6年或以上的。而申請人必須於申請日期當日年滿18歲。

租戶申請費為港幣200元。若申請人或申請家庭曾繳付房協暫租住屋「過渡性房屋出租計劃—漁光村」的申請費,將獲豁免其申請費。

經審核後,租戶將獲發「合資格租住證明書」,並可與持有「合資格出租證明書」的業主自由進行配對,包括透過地產代理完成租賃程序

21個項目中符合參與是次計劃的單位約13,000個。

睡房必須以一整間形式出租

參與計劃的單位必須設有兩個或以上的睡房,業主必須保留其中一間睡房自住,租客不可承租整個單位。每間出租的睡房必須以一整間的形式租予一個租戶。單位內的廚房和浴室亦必須為業主及租戶共用,如該單位有兩個浴室,套房內之浴室除外。

祈德尊新邨等房協資助物業業主,可申請將房間租予等上公屋申請人。(資料圖片)

上月中旬已接受業主申請 

為增加過渡性住屋供應,房協早前宣布以先導計劃方式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並於上月中旬接受合資格業主的申請。房協指出,共有21個項目適用於計劃中,涉及單位約1.3萬個。

 房協主席陳家樂坦言,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自上月推出後,反應很一般,暫僅得7名業主申請,房協會將提早檢討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