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仁」大熱 團體促設《好撒馬利亞人法》 減施救者心理負擔

撰文:黃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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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近日推出宣傳角色「任何仁」,鼓勵大眾市民主動為傷者施救,角色造型及宣傳短片引起社會不少迴響。同時,亦引起了市民激烈討論因施救別人,而可能引致的潛在法律風險。
香港心肺復蘇委員會今(1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對以上現象十分關注,認為政府有需要制訂《好撒瑪利亞人法》,減低公眾對向傷者施救引起傷亡需負上責任的顧慮。

香港心肺復蘇委員會今(18日)召開記者會,指政府有需要制訂好撒瑪利亞人或類似的法律。(黃詠榆攝)

消防處近日推出宣傳角色「任何仁」,鼓勵大眾市民主動為傷者施救。同時,亦引起了市民激烈討論因施救別人,而可能引致的潛在法律風險。香港心肺復蘇委員會今(1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對以上現象十分關注,認為政府有需要制訂《好撒瑪利亞人》或類似的法律。

香港心肺復蘇委員會會長蕭粵中醫生指,與許多發達國家相比,香港的院外心臟存活率較低。蕭指,曾有一項全港院外心臟停頓個案普查指出,在院外發生心臟停頓、終能被救活出院只有2.3%。而普查的5千多宗個案中,只有16.6%有旁觀者施行心肺復蘇法。他又指,對比起亞洲其他地方,香港的存活出院率、旁觀者施行心肺復蘇比率比較低。

蕭續指,旁觀者施行心肺復蘇法的其中一個主要障礙,是施救者擔心潛在法律訴訟可能性。許多國家、地區,如中國、台灣、日本等已實施《好撒瑪利亞人法》,以減低這障礙的影響。

心肺復蘇委員會促政府立《好撒瑪利亞人法》,認為立法可減低施救者對「是否提供協助」的心理負擔,改變現行社會風氣。惟他們強調,若施救者的行為是與大眾一般可接受的大相逕庭,《好撒瑪利亞人法》將不可排除應有的法律責任。

《好撒馬利亞人法》源於聖經故事,當中耶穌提及一個寓言故事,一個猶太人被強盜打劫受重傷,但路過的祭司和利未人都不聞不問,只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路過,不顧種族及宗教隔閡照顧他。

該寓言對應用到西方國家,制定了「好撒馬利亞人法」,用立法手段保護做好事的人。例如在美國和加拿大,急救人士在搶救傷者過程中或其後對方死亡,可以運用此法案撤銷死者家屬對治療者的法律起訴,從而鼓勵旁觀者對傷、病人士施以幫助。

執業大律師沈智輝(右二)指,現時無法例保障施救者。(黃詠榆攝)

團體倡立法、教育雙軌並行 

除了立法,蕭提到急救知識的公眾教育亦相當重要。他指出,日本、新加坡的存活出院率、旁觀者施行心肺復甦比率,皆比香港高,而日本、新加坡於中小學已有急救教育。有不少人擔心進行心肺復蘇會令患者肋骨斷裂,導致嚴重後果。作為急症科醫生的蕭指,心肺復甦的確有機會致肋骨斷裂,惟強調「如果你唔做佢會死,斷咗條肋骨佢會痛啫,亦冇證據證實會有嚴重內臟受傷。」

執業大律師沈智輝指,香港過往沒有未經專業訓練施救者被起訴的案例。沈說,現時無法例保障施救者,如在施救過程中壓斷傷者肋骨,施救者的確有被起訴風險。沈又指,各地的「好人法」於細節上不盡相同,有些可能只保障已接受急救訓練的人,相信若進行立法,細節能再共同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