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157個停車場連續8年加價 明年元旦月租加6% 時租加1元

撰文:黃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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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轄下停車場連續第8年加價!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今日下午通過調整2019年停車場收費。房委會轄下157個停車場的私家車泊車位月租收費上調約6%,其中私家車泊車位時租收費擬上調1元,而電單車、輕型貨車及大型巴士泊車位的月租維持不變,但「日泊」和「24小時泊」收費則建議上調5元,新收費會在明年1月1日起實施。
自2011年房委會凍結停車場收費後,由2012年至今年已連續7年上調收費,今次是連續第8年加價。房屋署提交予小組的文件提及,估計以上加幅可帶來每月額外356萬元的收入。

房委會擬明年元旦起上調轄下停車場月租。(資料圖片)

現有約3.05萬個車位   輕型貨車、大型巴士加3%  電單車位加8%

房委會表示,截至2018年9月底,共管轄157個停車場,合共提供約30,500個車位,主要以月租收費供當邨居民使用。當中位於個別屋邨/屋苑約有3,500個車位供訪客使用,以時租方式收費。

按照最新建議,第一層級私家車固定有蓋泊車位由1,550元至2,730元,上調至1,640元至2,890元;露天月租泊車位由1,270元至2,250元,上調至1,350元至2,390元。輕型貨車和大型巴士泊車位方面月租收費加約3%,輕型貨車有蓋泊車位由3,050元加至3,140元;露天泊車位由2,350元加至2,420元;大型巴士月租有蓋泊車位由3,930元加至4,050元;露天泊車位由2,930元加至3,020元;至於電單車有蓋泊車位由520元加至560元;露天電單車泊位由400元上調至430元,加幅約8%。

房委會指出,在2018年1月至9月期間,房委會轄下停車場的每月平均總收入約為6,077萬元。按此計算,今次建議的加幅,會令停車場每月收入增加約356萬元,即停車場總收入將有5.9%增長。

柯創盛:加租令公屋住戶「百上加斤」

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表示,今次停車場租金加幅高於通脹,令人難以接受。他指,居住於公屋的住戶不少都是基層家庭,使用屋邨停車場的車輛包括私家車和輕型貨車,除是代步工具外,其中不少更是基層家庭的「揾食車」。房委會停車場加租,對他們來說是 「百上加斤」,而房委會帶頭加租,必定掀起「加風」,令其他機構跟風加租。

柯創盛又指,此次加租中部分停車場可能加租達17.6%,因現時房委會轄下停車場私家車泊車位的月租收費,按照停車場租用率分為三個級別,分別為使用量50%或以下、50%至90%及90%或以上的三種級別,使用率越高租金就越貴,即越多人租用收費越貴。一旦「升級」至另一級別,收費更會按級飆升。再加上原來租金加幅,導致租金「加上加」,這是完全脫離實際的做法。

民建聯觀塘支部成員今日到房委會總部請願,要求房委會優化停車場三級租金機制。(民建聯提供)

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今日會議召開前,民建聯觀塘支部到房委會總部,就房委會停車場三級租金機制,進行請願,要求房委會改善停車場租金機制,訂定租金時需考慮租戶的承擔能力。
此外,民建聯亦希望政府要認真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包括公屋車位數目的供應標準與指引,增加公屋車位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