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熱水淋印傭罪成 判入獄一年兼罰5百元 聞判大叫:我無做過
七旬印尼女華僑疑不滿印傭在丈夫過世後才到職,並指女傭「煮餸慢」等,以熱水淋印傭背部。法官早就前裁定老婦一項有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及一項在僱員喪失工作能力期間解僱僱員罪罪成。法官今(19日)判刑時指,相信被告不能接受丈夫離世,又聽到印傭說出晦氣說話才一時去理智,終判被告入獄12個月和罰款5百元。惟被告聞刑後在犯人欄內道:「我沒有做過這個事情。」
78歲被告倪荷玉(下稱:倪),被控一項有意圖使他人身體嚴重受傷及在僱員喪失工作能力期間解僱僱員罪。
報告指被告沒有悔意
辯方再為被告求情時指,被告於印尼出生,其後返回內地,後才來港。醫學報告顯示被告因本案而情緒低落,但沒有自殺傾向。心理報告則顯示被告沒有悔意,但被告沒有暴力傾向,重犯機會低。律師呈上15封由被告親友和被告早年在內地工作時的上司所寫的求情信。親友的求情信指被告勤奮、為人可親和平易近人。控方確認事主現時已痊癒。
案發時被告丈夫離世不久
法官在判刑時指,相信案件是單一事件,被告並無預謀犯案。被告丈夫離世不久,但被告難以適應,而且事主對被告說出晦氣說話,被告受到挑釁才失去理智犯案。但法官亦言被告從後淋事主熱水,事主無從防備,認為合適的量刑起點是15個月。考慮被告年老而且初犯,判監對她而言已是莫大的懲罰,將刑期由15個月減至12個月。被告聞刑後在犯人欄內以普通話道:「我沒有做過這個事情。」。到庭支持被告的親友亦說「冤枉」、「點解會咁樣」、「你地查案都要查清楚」。
事主到職三日被淋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月透過僱傭中心聘用事主,惟因簽證關係,事主於同年3月27日才正式就職。被告的丈夫剛巧在不久前離世,被告因此不斷抱怨事主,指她若早點到來便可幫忙照顧丈夫。事主到職三日後,煮菜時遭淋熱水,背部受傷。被告又於同日終止僱員合約,亦未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向事主賠償或訂立協議。
案件編號:DCCC13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