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不服被判囚4個月  劉鐵民上訴要求改判緩刑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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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多名佔旺人士被指違反法庭禁制令而在旺角亞皆老街阻礙清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經審訊後被定罪的被告劉鐵民早前被判監4個月,劉鐵民不服,就刑期提出上訴,案件今(5日)於高院上訴庭審理。律政司認同劉鐵民的量刑起點可調低,而劉鐵民一方則認為合適的刑期應為緩刑2個月。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詞後,押後頒下書面裁決。

指原審法官自行和鄭錦滿一案對照 辯方無機會回應

代表案中最年老被告劉鐵民(73歲)的律師陳詞指,在原審作求情時,並無將劉鐵民的案件與鄭錦滿一案作對照,但原審法官陳慶偉卻在判詞中,指將劉鐵民的角色與鄭錦滿的角色對照,做法令辯方無法作回應。另外,律師也質疑原審法官在判詞中指劉鐵民的行爲屬深入而廣泛的講法。

律政司一方陳詞指,劉鐵民與鄭錦滿的案件確非一樣,但亦有相近之處。惟律政司亦同意可將量刑起點調低。

案件編號:CACV53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