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貼、直資學校19年實施14周產假 免費幼稚園可獲津貼請人代職

撰文:胡家欣
出版:更新:

《施政報告》提出將法定產假由10周增至14周,現時尚待立法。教育局公布,由19年1月1日起措施將適用於資助及直資學校女性教職員。 另外,教育局亦會為參與免費幼教計劃的幼稚園提供代職人員津貼,以鼓勵幼稚園為教職員提供14周有薪產假。

津貼、直資學校明年1月1日起實施14周產假,另外,政府亦會為參與免費幼教計劃的幼稚園提供津貼以鼓勵推行。(資料圖片)

教育局發言人指,儘管政府需時修訂有關法例,教育局為推廣良好僱主精神,決定在資助學校(包括特殊學校)、按位津貼學校和直資學校推行延長產假至14個星期的新措施。

教育局指,如學校教職員在緊接放取產假前已連續服務滿40周,而其實際分娩日期或預產日期為明年1月1日或之後,便可享有14個星期的有薪產假。在新措施下,教育局會為學校提供津貼,讓學校申請發還支付相關代職人員的額外薪金開支。

同時,教育局為鼓勵參加免費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延長有薪產假,19年1月1日起將提供代職人員津貼,以便學校聘請代課教師及臨時職員,暫代放取有薪產假教職員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