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15天】 辯方:新聞片廣泛流傳對七警造成不公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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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涉嫌前年10月15日佔領運動期間,於龍匯道變電站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續審,代表次被告高級督察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清洪,今(6月23日)早就新聞片呈堂性的「案中案」進行結案陳辭。清洪指曾健超當日被噴胡椒噴霧後曾向傳媒稱:「(被噴後)阿媽都唔認得」,質疑他未能看到施襲者身分;又指事件受公眾關注,新聞片被廣泛流傳,可能令看片人潛意識認為被告就是施襲者。

次被告高級督察劉卓毅(前)的律師指新聞片對被告不公。(資料圖片)

清洪在陳辭時稱,曾健超案發時被胡椒噴霧噴中,視力受影響,而他接受傳媒訪問時,亦直認「(被噴後)阿媽都唔認得」,他錄取口供時只稱被約6至7名警員毆打,質疑他根本未能認出施襲者。

法官提醒律師曾解釋「阿媽都唔認得」只乃廣東話諺語

法官杜大衛即提到,曾健超作供時,雖確認訪問內容真確,但他亦解釋那句話只是廣東諺語。

 

清洪又指,曾健超在錄取口供時,拒絕回應其口供是來自其獨立記憶,還是看過靠新聞片後,才記起事件經過,故認為曾是不可靠及不可信的證人,要求法官不接納其口供。惟法官杜大衛質疑他是否需要在案中案階段,便裁斷曾的可信性。

清洪表示,無綫電視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非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故他比對母帶後,得出新聞片未有修改的證供,純屬他憑觀察而得出的個人意見。而辯方由始至終亦未有收到母帶的資料,故認為對辯方不公平。清洪稱,拍攝新聞片的鏡頭曾被阻擋49秒,無人能證實期間拍到甚麼,亦無法證實片段有否在鏡頭被阻期間被修改,故認為不應單靠黃的證供,便裁定新聞片沒被修改。

律師指新聞片廣泛流傳易令看片者潛意識認定被告就是施襲者

清洪又指,案件備受公眾關注,有關的新聞片亦廣泛流傳,看片者或會潛意識認為眾被告就是施襲者,對被告造成不公。

代表第五被告陳少丹的大律師鍾偉強下午陳詞認為,控方要求法庭以新聞片中人比對中區警署閉路電視的人物的做法有問題。而中區警署的錄影系統曾發生故障,故認為閉路電視片段已曾被干擾或修改,不應呈堂。

七名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48歲)、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警員陳少丹(31歲)、警員關嘉豪(32歲)及警員黃偉豪(36歲)。

七人均否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而陳亦否認另被控的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七人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毆打曾健超。其中陳少丹另涉於同日在中區警署七號接見室毆打曾健超。

案中案聆訊明早續審,代表第六及第七被告的大律師將進行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