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告長毛】調查兩年終起訴長毛 梁振英UGL案仍無下文

撰文:黃煒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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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梁國雄今被廉署起訴,面臨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刑責。(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社民連梁國雄、工黨李卓人、公民黨梁家傑、毛孟靜和民主黨涂謹申,於2014年7月被指收受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捐款,而未向立法會申報。同月24日,工聯會五名議員向立法會的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議監會)投訴五名泛民議員。另一邊廂,多名建制團體成員到廉政公署舉報,要求調查捐款事件。廉政公署調查近兩年後,今終起訴長毛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至於李卓人的案件則仍未有下一步消息。

過去多名政界人物涉貪腐醜聞被廉署調查,調查時間長短不一,其中特首梁振英於2014年10月被揭發,涉收受澳洲企業UGL利益5000萬元利益,廉署調查至今仍未有進一步消息。而前特首曾陰權涉貪案,廉署亦要調查足足三年才正式落案起訴。

梁振英當選後涉收受UGL利益,未有申報及交稅,案件調查至今仍未有進一步消息。(資料圖片)

梁振英涉收受UGL利益案調查至今

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於2014年10月8日報道,特首梁振英於2011 年與澳洲企業UGL達成秘密協議,出售梁持股的戴德梁行控股公司 DTZ,梁會不時為UGL提供「顧問」服務、協助挽留員工、不作競爭等善後安排,而UGL分兩年向梁提供 400 萬英鎊款項,折合約港幣5,000萬元,全部款項均在梁上任特首後收取,而梁未有就款項交薪俸稅,亦未有向行政會議申報。

外界質疑梁振英於UGL醜聞中涉貪,且未有向行會申報。泛民議員曾於同年10月9日向報案,但廉署一直未有為報案人之一的民主黨林卓廷錄口供,僅一直指調查中,事件至今已屆2年,仍然未有進一步消息。

湯顯明涉「走精面」繞過申領酬酢開支規管指引,最終被放生。(資料圖片)

湯顯明案調查逾兩年後被放生

2013年4月,前香港廉政專員湯顯明被審計署揭發,湯任廉政專員期間出訪超過30次,另花費近70萬公帑購買紀念品予訪港賓客,包括價值800多元的牛腩魚蛋,同時以「分拆帳單」及改作「宣傳費用」入賬手法,於2010年11月初以及12月初的兩個晚宴,宴請中國官員代表團,當中包括開5支合共值7,250元的「國酒」茅台宴客,「走精面」繞過申領酬酢開支規管指引。

湯顯明被指違反多項守則,泛民議員於同年5月27日到廉署舉報。廉署經過近2年半調查,期間律政司曾委託英國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 QC作第三方法律顧問,終於2016年1月27日宣佈,律政司表示不會對湯顯明涉及的酬酢事件提出刑事檢控,毋須作進一步調查。

曾蔭權被揭發多次乘坐富豪的私人飛機及遊艇到澳門,及收受富豪供退休豪宅事件,現正被落案起訴。(資料圖片)

曾蔭權涉貪案

2012年2月,時任特首曾蔭權被揭發偕妻子及權貴,秘密出席有江湖人物同場的飲宴,其後牽引出曾多次乘坐富豪的私人飛機及遊艇到澳門,與及由國內富豪黃楚標提供退休豪華居所等事件,當中被指涉嫌收受利益,以及有官商勾結之嫌。同年2月24日,泛民到廉署舉報,廉署即展開調查,律政司亦委託英國御用大律師作為三方法律顧問,經歷逾3年半時間,終於2015年10月5日,即曾蔭權生日前兩日,正式落案起訴曾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現案件仍在審訊階段。

翻查資料,每逢案件涉及政界高人或商界名人時,律政司均會尋求獨立第三方法律意見。《香港01》曾就是次長毛案向律政司查詢,律政司和廉署有否尋求獨立第三方法律意見,但律政司僅回覆指就本案而言,認為不應作進一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