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案】辯方指搜尋哥羅芳記錄與案無關 控方終決定不呈堂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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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聲稱被擄走及在大腿打釘,事後卻被指虛報被擄案續審,控方早前透露在林手機發現搜尋哥羅芳的記錄,又指該些記錄是在林聲稱被擄前一天作搜尋的,主控官今(8日)卻申請將有關瀏覽記錄呈堂,惟辯方即作反對,指資料與案無關,且會令人對林做成偏見,控方小休後終撤回有關資料。另一警員亦承認,早在林聲稱被擄前數天,林已曾在手機通訊群組透露有名叫「許可」的人著他不要把美斯相交劉霞。

警員劉志豪承認林子健手機記錄顯示,林在聲稱被擄前,曾有群組稱受自稱國安人員恐嚇。(林樂兒攝)

被告林子健,44歲,否認一項明知而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指他向警方虛報在2017年8月10日在旺角街頭被拐帶。林子健今於額頭貼上退熱貼,聲稱不適,偶爾伏在桌上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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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曾查「氯仿」及看石棺案報導

控方欲將被告手機於同月9日,即林聲稱被擄的前一日的瀏覽記錄呈堂,但遭辯方反對。雙方透露其記錄顯示有人看過提及「氯仿」(哥羅芳)的新聞,並看過石棺藏屍案的報導。辯方指,這些資料與本案無直接關係,且會令人對被告有所偏見。稍作休庭後,控方決定撤回將瀏覽記錄呈堂的申請。

被擄前曾透露收國安人員電話

警員劉志豪作供,確認被告的whatsapp記錄可見同在林聲稱被擄前2日,曾有一名叫「許可」的男子致電林。而林同日也有在telegram群組表示收到自稱國安人員的電話,對方恐嚇他不要將美斯的簽名照交給劉霞,否則後果自負,但未有說明有何後果。

警員認不清楚八字腳種類

曾聲稱觀看逾千小時閉路電視錄影的警員何斌成,今亦有接受辯方盤問,何同意不知道林的內八腳屬那一種,亦不清楚醫學上的內八腳種類。辯方續問,他只以內八腳的步姿,從閉路電視片段指認被告。警員同意,後補充也會以身形、衣著等認人。

控方續播出林在報案當日與與民主黨黨員召開的記者會片段,及林事後在Facebook直播的影片等。林在片中講述被擄經過,及回應何不即時報警等質疑。

聆訊下午續。

案件編號:KCCC255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