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案】辯方專家指有化學品能令人迅失知覺 不一定要哥羅芳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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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聲稱被擄走及在大腿打釘,事後卻被指虛報被擄案續審。辯方專家證人、英藉法醫同意控方指,若要在林的大腿對稱入釘,需要林的配合;惟林遭人制壓,施襲者也可做到同樣的傷勢;專家又指,林身上的傷痕在十多小時後仍可見,應屬瘀傷,認為施襲力度達中等,又指除哥羅芳外,也有化學物質也能令人迅速失去知覺。控辯雙方舉證完畢,下月18日作結案陳詞。林離庭時向控方方向喊:「Shame on you! Ridiculous!」

林子健今離庭時對被控表不滿,並說:Shame on you! Ridiculous! (林樂兒攝)

被告林子健,44歲,否認一項明知而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指他於2017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向偵緝警員黃繼霈虛報自己8月10日在咸美頓街至碧街之間的砵蘭街路段遭拐帶。

指十字釘傷非完全對稱

辯方專家證人、英國法醫及法律醫學專家Dr Jason Payne-James接受控方盤問。控方問道,是否同意要造成林子健大腿上的對稱釘傷,需要林非常合作。Jason同意,但謂如林遭人綁起,也可形成同樣的傷勢。他再補充,其兩邊大腿各被釘上五個十字,但並非完全對稱。

資料指林曾認為無法逃離未有掙扎

控方續問,如林有掙扎,是否難以釘成這樣。Jason表示同意,但謂按其收到的資料,林稱當時認為無法逃離,故未有掙扎。控方再追問他有無懷疑林子健的說法,Jason回應未能判斷林是自殘或受襲。

有化學物質能令人快速暈倒

控方指,林的肚皮傷勢只見紅印,認為施襲力度輕。Jason不同意,指拍照距案發相隔十多小時,仍可見傷痕,應是瘀傷,施襲力度至少屬中等。至於哥羅芳掩口鼻是否可致即時昏迷,他稱自己非毒理學專家,這超出其專業範疇,只能道有些化學物質可使人快速暈倒。

案件編號:KCCC255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