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女經理涉用支薪系統騙4千萬 子90萬薪酬變收1150萬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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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用品店卓悅的一名人事部女經理,涉嫌利用公司支薪系統,令公司向她、其同事及她在同公司工作的兒子多發薪酬,又利用其丈夫的戶口收款,至令她的兒子原本只應得薪酬90萬,但戶口卻收了1150萬,至有下屬轉部門,才揭發卓悅疑在7年內遭這一家三口騙逾4千萬元。他們否認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案件今(16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兩名男被告:夏定邦(左)及夏偉成(右)否認詐騙及洗黑錢。(朱棨薪攝)

三被告被控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

3名被告依次為:母親喬美齡(64歲)、喬的兒子夏定邦(41歲)和喬的丈夫夏偉成(70歲,任職保安)。

喬被控於2004年5月至2009年5月,向卓悅化妝品批發中心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喬出示的薪金支付資料真實準確,從而誘使卓悅支付兼多付2800多萬元。喬又和兒子被控於2009年6月至2011年3月間,使用相同方法詐騙卓悅1200多萬元。3名被告又被控3項洗黑錢罪,指他們在2004年至2011年間,清洗約3700萬黑錢。

兩母子月薪原僅1.5萬及約7千元

控方開案陳詞指,喬於2004年5月加入卓悅,任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經理,當時月薪1.5萬元。她的兒子亦於同年8月加入卓悅,在同一部門任職文員,月薪6500元,另加500元勤工。

控方指,作為部份主管的喬會透過電腦系統上載指示。而銀行則根據指示,把薪金轉至指定戶口。惟她利用自己在公司的職位,上載相關發薪指示後,令卓悅向她和兒子發放較原本更多的薪金。

疑利用職位將公司錢匯入戶口

控方舉例指,其兒子的兩個戶口於2004手11月,在同一日分別收到9千和6千元的「人工」,合共1.5萬元。

總括而言,其兒子於案發期間應收到的薪金,合計原不應超90萬元,惟他共收到1150多萬元。而喬的丈夫非卓悅的員工,亦無生意往來。惟他的兩個戶口在2004至2011年間,亦從卓悅收到逾2600萬元。

兒子戶口共收1150萬

控方指,喬和兒子在期間收取的款項,較原本的薪金多。控方舉例指,喬的兒子於涉案的人工,合計不應超過90萬元,惟他共收到1150多萬元。而喬的丈夫非卓悅的員工,亦無生意往來。惟他的兩個戶口在2004至2011年間,亦從卓悅收到逾2600萬元。

涉利用電腦系統令公司多發薪酬

此外,喬有4名同事收取的薪酬亦較原本的薪金多。控方續指,喬和兒子亦利用電腦系統,令卓悅向前員工,甚至非員工支付款項,惟銀行實際轉帳至三名被告的戶口,而非該35人的戶口,他們對此亦不知情。

下屬轉職被發現薪酬過高

直至2011年,喬的下屬轉至其他部門,才被人發現喬的下屬薪金過高。卓悅遂要求會計師查核帳目,揭發事件。喬和兒子於同年年3月被卓悅解僱,兩人和丈年則於2016年被捕。

案件編號:HCCC34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