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司機涉姦親女案 女兒問為何不搞媽媽要搞我 父:唔得呀?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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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司機涉於親生女兒11歲起,多番在住所性侵對方。他涉對女兒上下其手,和以自已的陽具磨擦對方的私處,更涉兩度強姦女兒。女兒曾質問父親:「點解唔搞媽咪,搞我?」惟父親反問:「唔得呀?」父親又威脅會跳樓,及被捕後無人養家,迫令女兒保密,令她一直啞忍。直至母親發現房間內無故出現一團廁紙,起疑下追問女兒,事件才揭發。父親被控強姦和非禮共7罪,案件今(18日)在高院開審。

任巴士司機的42歲被告,在高等法院否認強姦及非禮親女。(資料圖片)

現年42歲的被告(任職巴士司機),被控5項非禮和2項強姦罪,指他於2015年至2017年間,5次非禮和2次強姦女童X。X首次被侵犯時就讀六年級,約11至12歲。

趁家人睡覺非禮女兒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和X等一家六口居於同一單位。首次非禮事件發生於2015年某天的凌晨,X在客廳玩手機,其他家人在睡覺。被告此時脫下他和X的褲,以陽具磨擦X的私處。當時X不感痛楚,只覺痕癢。而被告之後亦曾以相同方法非禮X。

此外,被告又曾把手伸入X的衣服內,摸她的胸和私處,事後給予女事主50或100元。

向女兒稱若被捕無人賺錢養家

女事主X於於2016年某天,首次遭被告強姦,當時X的母親等出外,亦有家人在住所睡覺。被告在住所的房間內強姦X,並在其陰道內射精。X認為被告的行為變態,指對方「黑人憎」,曾質問「點解唔搞媽咪,搞我?」被告反問:「唔得呀?」

此外,被告指此事是「秘密」,吩咐X勿告知他人,否則被告會從30樓跳樓,或被警員拘捕,「邊個做嘢養家?」X因此一直保密。

母見紙巾生疑

於2017年10月14日,被告聲稱「畀錢買野」,要X入房。X原本不想入房,惟她擔心被告跳樓,遂跟從被告入房。被告在房內強姦X,X事後用紙巾抺去身上的精液,該張紙巾則留在房內。惟X的母親在當晚返家,在房間內發現紙巾。X此時衝入房間,把該紙巾扔入垃圾筒,再把整包垃圾扔在單位外。母親因此起疑,向X查問,X終透露被爸爸「搞」。母親聽罷大驚,決定報警。

母帶同女兒及「紙巾」一同報案

母親又和X從扔棄的垃圾中找到該X用以清理的紙巾,並帶同「紙巾」一同報案,被告在被捕後稱「無做過」。而經化驗後,X的陰道和內褲驗出被告的精液。

案件編號:HCCC16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