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意外釀2死3傷 三承建商罰款逾61萬 家屬對判刑感失望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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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工程釀成多宗工業意外,前年香港接線一段因臨時工作台倒塌,釀成2死3傷慘案。其中3間主要承建商公司早前各承認9張傳票控罪,合共27項控罪。裁判官今(1日)於西九龍法院判刑時,形容案件為悲劇,需向社會傳達以員工安全為重的訊息,判3間公司合共罰款逾61萬。有家屬對判刑失望及不滿,並認為若政府及立法會不加強規管,工人的安全並不會受到僱主重視。

意外死者家屬有到庭聽審,他們對判刑或到失望。(林樂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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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告被罰13至26萬元

3名被告:香港寶嘉建築有限公司、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及威勝利香港有限公司,被票以「沒有設置及保持安全的工業裝置及工作系統」、「使用超逾安全操作負荷的鏈條/纜索/起重裝置」等罪。3公司分別被罰款26萬4千元、21萬4千元,及13萬6千元。

家屬:不應要人承受失至親的哀痛

裁判官指海面上工作顯然屬危險,員工依靠公司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需向社會傳達要以員工安全為重的訊息。有家屬對判刑不滿及失望,表示其丈夫是眾多於基建項目中受傷的工人之一,認為不應有人要承受失去至親的哀痛,承建商及政府應感到羞愧。

工作台斷纜釀意外

控方案情指,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地盤,在2017年3月29日發生工作台墮海意外,一個位於橋躉的工作台在拆卸時,懸吊工作台的繩纜突斷開,繩纜擊傷橋面上2名工人,而工作台則連帶3名工人同墮海,釀成2死3傷。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規定,承建商及僱主須為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安全的作業裝置及安全工作系統等。

另5被告4月再訊

除本案3名被告,本案另涉5名被告,包括:奧雅納工程顧問、WSS Engineering Systems Limited、聯合建築及人力資源有限公司、Carvalho Lopes Matias Carlos A.及黃君晧、Thapa Bharat。他們的案件均押後至4月15日再訊。

案件編號:WKS14831-39,14847-55,14863-7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