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3人涉詐騙德國進口商88萬 周二觀塘裁判法院應訊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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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3名德國電子產品進口商Schmid Electronics GmbH的附屬公司、華遠遠東有限公司的前高層人員,控告他們涉嫌就電視產品的採購和檢測,以及申領發還款待開支及工資,詐騙該進口商逾88萬港元。3名被告將於明日(1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3名被告涉嫌透過上述虛假陳述及虛假帳目,就電視產品的採購和檢測以及申領發還款待開支及工資,詐騙Schmid Electronics GmbH共逾88萬港元。(資料圖片)

3名被告於上周五(15日)遭廉署起訴,他們分別為49歲的華遠遠東有限公司(華遠)前行政總裁、並為科建發展有限公司(科建)的獨資董事朱敬修;55歲的華遠前總經理蕭敬林;以及41歲的華遠前採購經理鄺國安。

3名被告被控共三項罪名,包括兩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串謀擅改帳目,違反《盜竊罪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朱敬修另被控一項串謀捏改帳目罪名,他和鄺國安再被控另一項相類罪名。

案情指,3名被告涉於2009年6月8日至2012年7月26日期間,一同串謀詐騙Schmid Electronics GmbH(SEG),誘使Schmid Electronics GmbH按誇大的價格就相關的電視機及零件向華遠付款。

另一控罪指3名被告涉於以2012年5月1日至7月26日期間,一同串謀,並與該華遠財務經理串謀使用看來是由該內地公司發出的虛假商業發票的副本,意圖誘使SEG接受它們為真文書的副本。

第三控罪則指,3名被告涉於2012年4月3日至7月23日期間,一同串謀,並與該華遠財務經理串謀捏改華遠向科建發出的購貨訂單,及科建發出的商業發票。

第四項控罪指3名被告涉於2010年2月18日至2013年10月21日期間,一同串謀,並與該華遠財務經理串謀詐騙Schmid Electronics GmbH,即沒有向SEG披露一間實驗所是四十三項電磁兼容性測試的實際實驗所的事實,藉此誘使Schmid Electronics GmbH,就有關看來由蕭敬林持有的另一間公司發出的測試報告按誇大的價格付款。

第五項控罪指朱敬修涉嫌於2012年4月25日至2013年7月11日期間,與該華遠財務經理串謀捏改單據及付款憑單,宣稱是朱敬修及/或該財務經理為華遠業務所招致的款待開支。

餘下一項控罪則指朱敬修及鄺國安涉嫌於2013年2月26日至10月31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該華遠財務經理,並朱敬修的妻子串謀捏改付款憑單及薪金收據,而朱敬修妻子實際上沒有為華遠工作。

3名被告涉嫌透過上述虛假陳述及虛假帳目,就電視產品的採購和檢測以及申領發還款待開支及工資,詐騙Schmid Electronics GmbH共逾88萬港元。3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