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起訴戲曲中心建築分判商串謀詐騙 涉用另一品牌水泥板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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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羅保盛有限公司的前董事總經理,涉嫌串謀詐騙戲曲中心建築項目的總承建商,隱瞞在金屬天花裝嵌工程中使用有異於指定品牌的纖維水泥板,並借此節省約20萬元。

戲曲中心於2019年1月正式開幕。(資料圖片)

被告為53歲的朱盛龍,當時為羅保盛有限公司的前董事總經理,為負責在西九文化區戲曲中心供應和裝嵌金屬天花模組面板的分判商,並獲總承建商協興工程有限公司批准其使用指定品牌的纖維水泥板。被告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於周四(3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控告他涉嫌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8月26日期間,與公司內一名合約經理及其他身分不明人士一同串謀詐騙總承建商協興工程有限公司,隱瞞在戲曲中心裝嵌金屬天花模組面板工程進行時使用另一品牌的纖維水泥板。

廉署調查發現,基於上述涉嫌在有關項目中使用另一品牌的纖維水泥板,羅保盛公司可節省約20萬元。而在協興發現事件及要求下,羅保盛其後把未經批准的纖維水泥板更換為獲批准使用的纖維水泥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