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偵查】張學明大宅僭建被釘契 5年未清拆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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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張學明被揭發於本身自住的丁屋僭建了大型天台屋,但直至上周01記者在現場觀察所見,天台屋仍未依法還原。(香港01記者攝)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4年前被揭發於大埔林村坪朗的自住丁屋天台有大型僭建物,事後地政總署將該丁屋釘契。《香港01》最近實地視察,發現張一直未有處理僭建物,最近他更獲地署批准將上址重建為全新丁屋。記者向張學明查詢僭建事件,但他未有回覆,而地政署至本周一亦未回覆查詢。

 

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批評,地署對僭建物業釘契,並無阻嚇力,因為只要買家願意,物業仍可自由出售,表面上地政署視釘契為「殺手鐧」,但其實釘契並沒有什麼效力,而且地署一直沒有跟進行動,至今更批准張重建一間新丁屋,給予社會一個違法但並無實際後果的壞印象。他建議當局向有關僭建物業發出清拆命令,要求立即清除,否則應盡快檢控,以增加其阻嚇力。

 

本報翻查土地註冊處紀錄發現,張學明自住的大埔坪朗丁屋,其實早於1992年完工時,地署人員於驗樓時,已發現張的丁屋有5個地方,並沒有依照免費建屋牌照興建,包括違契較規定建高0.53米(約21吋),以及多建了兩個露台和一個簷篷等等,但當時地署只向張輕微罰款了事,仍然向張發出完工紙,讓張入住。

 

僭建5年仍獲批重建丁屋

 

2011年,張學明被揭發於上述丁屋僭建了天台屋(見圖),地面亦有僭建物,面積共約1,000方呎。張其後被問及會如何處理僭建物,他的回應一如其他新界原居民,都是等候政府的「理順計劃」,處理這些僭建物。但實際上,多年來張一直無處理。《香港01》最近發現,地署已批准張重建新丁屋。根據現行制度,原居民可申請重建丁屋。

 

由於當時僭建風波愈揭愈多,涉及全港多個政商界名人;加上張正代表鄉議局與政府商討如何處理新界丁屋的僭建物問題,被質疑有利益衝突之嫌而引起公眾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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