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偵查】張學明子佔官地6年未還原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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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收到消息,指張學明兒子張以嵐位於大埔的丁屋豪宅,由09年起霸佔兩處位置共130方呎官地,興建花槽,至今仍未還原。(香港01記者攝)

6年前張學明兒子張以嵐被揭發霸佔官地興建花槽,該位置於大埔坪朗村68號其持有的丁屋單位附近。《香港01》記者近日視察,兩個被指霸佔官地的花槽仍然存在。另外,《香港01》獲得消息,指早於2009年底,張以嵐的丁屋在興建時,地政總署人員已發現霸佔官地問題,並向上級匯報,但地署卻於15個月後才發警告信,至今上址仍未還原。

 

《香港01》於上周三向地署查詢,該署人員是否處理失當,但至本周一截稿時仍未有回覆。

 

《香港01》獲得消息指出,張以嵐於2009年以短期租約向政府申請一幅2,000方呎的官地,成為丁屋花園,原本屬正常,但地署人員於2009年12月30日實地視察時,發現張在該官地外,額外霸佔了89及41方呎的官地,興建兩個花槽。當時地署人員已即時向上級匯報,但上級暫不理會,堅持繼續處理該短期租約申請。

 

直到2011年3月14日,地署才發信指出張以嵐未得地署批准,於官地興建花槽,要求停止非法佔用官地,並限令14日內還原,否則採取進一步行動。不過,至今近5年,花槽仍然原封不動。

 

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指出,佔用官地屬違反《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應優先處理,署方不應再處理物業其他申請。梁表示,地署拖延6年至今,仍未檢控該個案,明顯是執法不力。

 

僭建石屎屋簷篷被釘契5年

 

另外,土地註冊文件亦顯示,張以嵐的丁屋僭建了一間300多方呎的石屎屋以及約100多呎的簷篷,2010年被地署釘契,至今5年多,《香港01》記者近日視察,發現僭建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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