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青公路車禍肇事司機 另涉逾10人傷交通案 司機已逝案押後處理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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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青公路去年11月底發生6死恐怖奪命車禍,涉案的旅遊巴司機霍志森重傷,延醫5日不治。惟霍原來早在該恐怖車禍發生前9個月,亦曾在同一路線發生過交通意外,並釀成逾十人受傷,霍亦在那早前的意外中被控不小心駕駛罪,該案今(12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控方指由於霍已過身,申請將案押後,以讓警方取霍的死亡證,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再訊。

被告霍志森於去年2月所涉的車禍,當時亦釀成16人受傷。(資料圖片)

去年2月曾涉車禍釀逾10人傷

被告霍志森,61歲,他被指於2018年2月3日,駕駛一輛巴士駛經北大嶼山公路往大嶼山方向時疑因收掣不及,撞向前面一輛正在行駛的中型貨車,令車上逾十名乘客受傷,霍在警誡在該意外中亦承認不小心駕駛。

被告霍志森所駕同樣路線在去年11月30日再遇車禍,他亦在意外中死亡。(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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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後再遇嚴重車禍身亡

霍在去年11月30日清晨駕駛冠忠旅遊巴,當時接載著大批國泰員工往機場上班,他駛至近金竹角撞到一輛死火的士,多名乘客被拋出車外,的士司機等5人在意外發生後不久證實死亡,並有32人受傷,霍亦是傷者之一,當時已傷勢危殆,意外發生後五天亦終告不治。

案件編號:WKS969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