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民安隊近三成人受訓及服務時數不達標 流失26%新生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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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份審計署署長報告書今日(17日)出爐,其中就「民眾安全服務隊的管理」,報告書指,民安隊於2016年至2018年,有約千名隊員未能符合60小時的效率要求,佔整體近三成。
在吸納人才才面,民安隊由2014年至2018年共招募1,351名新隊員,當中345人在完成入職訓練課程前,就退出民安隊,流失率達26%。報告書提到,民安隊於2017年共有13宗涉及山嶺行動的緊急動員個案,惟近半個案未能在1小時服務承諾內達成。報告書共提出10項主要建議,獲政府整體上同意。

審計署署長報告書指,民安隊有流失新隊員的情況。(資料圖片/政府新聞處圖片)

民安隊規例列明,任何隊員每年至少須參加30小時單位訓練,及另加至少30小時服務,以達到60小時的效率要求,否則屬違反紀律。去年,民安隊為隊員提供逾25.1萬小時的訓練,平均每人訓練時數為75小時;隊員服務時數達30.2萬小時的服務,平均每名隊員的服務時數為90小時。不過由2016年至2018年,有954至1,059名隊員未能符合60小時的效率要求,分別佔實際人數的28%至31%。

報告書指,由2016年至2018年,分別有826、804、816名隊員受訓不足30小時,每年平均佔整體的兩成,3年期間分別有320、269、281名隊員完全無參加單位訓練。最低30小時服務要求方面,該3年分別有711、626、763人未達標,分別平均實際人數的21.1%、18.7%和22.5%,當中分別有262、234、275名隊員更是零服務。

7宗山嶺行動緊急召喚處理逾1小時

報告書提到,民安隊於2017共有13宗涉及山嶺行動的緊急動員個案,惟當中7宗未能在1小時服務承諾內達成,即由接獲召援至第一輛民安隊車輛離開民安隊總部前往現場之間的時間,報告書指出,民安隊指引沒有清晰界定這項準則,認為要為山嶺緊急行動召援的目標準備時間訂定準則。報告並發現,民安隊的危險品倉庫無遵從部分消防規定,包括有4項危險品超出消防處核准數量。

審計報告建議探討挽留新入職隊員方法

在招募新隊員方面,報告書指出,於2014至2018年,民安隊共招募1,351名新隊員,當中26%即345人,在完成入職訓練課程前退出民安隊,需要探討挽留新入職隊員的方法。民安隊的少年團亦有訓練課程不夠人參與的問題,去年有15個課程因提名人數不足而要取消及延期,另外有15個課程因資源有限而受影響。於2018 年,少年領袖和高級少年領袖的空缺比率逾90%。

少年團社區服務時數亦減少

少年團的實際社區服務時數,由2013年的3.5萬小時減至2018年的2.1萬小時,減幅為40% ,即在四年都持續低於表現目標。如去年在濕地公園當值的35天,每天需至少20人,但有近半日子平均只有5人當值;去年的清明節及重陽節防火宣傳活動中,參與隊員人數比預期分別少126人及75人。

民安隊在報告書的回應,指原因包括社區服務的需求減少、民安隊對少年團員的訓練焦點有變,以及少年團員有其他責任包括兼顧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