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摸女生臀部案 被告稱當差34年從未遲到 被指非禮庭上落淚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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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署警長被指港鐵站摸16歲女生臀部案續審,警長下午出庭自辯,並稱當日早上因趕著出席訓練,根本沒留意事主,卻被事主直指非禮,他稱一生從未犯法,當差34年更未曾遲到,不想臨退休前破壞完美守時紀錄,故向事主簡單解釋便想離開。他作供時提及身為警員卻被指非禮時更一度落淚。

被告趙魯光(黑西裝)辯稱可能趕上車箱時碰到事主。(林樂兒攝)

38同僚證品格良好

現停職的被告趙魯光,55歲,被控於去年11月16日在荔景站2號月台近電梯位置非禮女事主X。

辯方呈上38封書信由被告的同僚及朋友撰寫的書信,以證被告品格良好。他指不會傳召他們作供,眾人獲裁判官批准列席旁聽。

對妻子的愛矢志不渝

被告稱與妻子自中一相識,兩人恩愛,育有兩女。他解釋26歲長女的全名中有「渝」字,是因妻子認為他想要兒子,故他為女兒取「渝」字,以示對妻子的愛矢志不渝。他要求兩女守時,並以身作則,在34年警隊生涯中也從沒遲到。

閱報後趕上車或碰到事主

被告謂,由2009年開始駐灣仔交通總部任後勤支援崗位,現正享退休前的長假期。他供稱,當時正前往太子接受必須出席的警察訓練,等車期間坐下閱報,列車駛至時一邊走向車門,一邊整理手提包。被告解釋沒注意到身後斜向急步行前的事主,並指電光火石間,事主稍為越過自己,他的右手擺動時意外碰到她。他又稱多次重看慢鏡才明瞭事件如何發生,指事主可能至今也不解為何會被摸到。

若知已報警必留下助查

他形容當刻感到尷尬難受,是人生中首次被指違法,落淚指他由執法者變疑犯。他又表示一直準時,為下屬作榜樣,不想臨退休才留下遲到記錄。被告稱努力向事主解釋不小心觸碰,及真誠相信對方接受道歉,才會衝上車意圖離開。他續說,如知道有人報警,必然會留下協助調查,否則會成了通緝犯,道:「身為執法者唔可以咁樣。」

被告又透露妻子因此案瘦了廿多磅,他為此抱歉,而他自己也瘦了十磅。

聆訊本月30日再續。

案件編號:WKCC580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