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涉貪案】李淑儀:公務員有番咁上下年資 應知要申報利益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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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2016年獨家披露,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曾與女商人換樓,廉署調查後發現馮程淑儀的丈夫馮永業,疑曾收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51萬元利益,以對陳的直升機的業務上作優待。控方傳召馮當時的上司李淑儀作供,李稱若知道馮在處理航權事宜時,與有份申請的公司的負責人的陳婉玉私交甚密,更有錢銀瓜葛,會將馮調離有關職務,李又說,公務員「有番咁上下年資」,理應知道要自行申報利益衝突。

馮永業的前上司李淑儀稱,有一定資歷的公務員,應知要自行申報利益。(李慧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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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航權不會由助理秘書發出

經濟局前秘書長李淑儀,在案發時為被告馮永業的上司,李稱她任職該局6年間,只遇過一次在航空公司正式申請航權前,局方進行模擬分配的情況,而該次亦是由馮處理的。

控方提到,局方於2005年12月31日向港聯航空所發的「斥責信」,李同意有關政府表示失望、指摘對方連非正式通知也沒有的字句,不像是政府公函會用的措辭,亦指回收航權是重要決定,不會只由助理秘書長發出。

港聯航空獲航權中富連番投訴

控方又提到,局方將4個內地航權分予港聯航空後,中富航空曾向局方連續發信投訴不公平,又指局方決定不合法等,李稱看過有關投訴信,但解釋因分配航權十分敏感,航空公司投資額大,當中涉及的利益巨大,所以航空公司均會十分著急,而每次分配結果後,都會有航空公司反對,所以分配過程及分析會有詳細文書紀錄,因會預備或會遭司法覆核。

未有覺馮處理上有不妥

李在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在廉署錄取的4份口供中,提及對於馮在位期間,於航權分配、西九直升機場減租、回收港聯航空深圳航權等事宜上,認為未有存在不妥,李稱現在亦沒改變想法,認為在回收港聯航空深圳航權做法恰當。

強調直升機場租金經招標外判

辯方又指出,當時港聯直升機(香港)租用西九龍直升機場的租金「畀貴咗」,但仍要「硬啃」,李即反駁:「無嘢喺硬啃。」強調該工程由經招標程序外判。就感謝信一事,辯方詢問局方是否經常會收到業界的感謝信,李否認經常收到感謝信,即使收到感謝信也是感謝她出席了某些典禮,甚少在工作上收到業界感謝信。

辯方又提到局方發予港龍航空投訴對方沒做到承諾的信件,李指信中除了「I’m surprised to learn that」一句外,其他措詞都算是普通。

被告馮永業(55歲),現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等兩項控罪;女被告陳婉玉(62歲),則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下午繼續。

案件編號:DCCC76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