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工涉性侵女網友 事主指讓被告留宿 遭強姦時女兒亦在住所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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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廚工在網上交友程式及社交媒體結識3名由21至33歲的女事主後,自稱為「油尖旺反黑」,令女方以為他是警察,繼而分別約3人見面喝酒,酒後趁機企圖強姦、強姦及強逼女方肛交。案件今午繼續,控方傳召其中一名女事主作供,當時為單身媽媽的她稱被告藉詞「冇屋企返」,在二人喝酒後到她家留宿,不料竟遭被告強姦,而當時女兒亦在家睡覺,被告事後向女事主稱會負責任及與她交往。

被告梅錦添(26歲)被控企圖強姦罪、強姦罪、未經同意作肛交罪,及一項非禮的交替控罪。

被告:「其實不敢煩你,但又想搵你」

控方先傳召其中一名33歲女事主P作供,P稱其女兒事發時為初中生,當時她為單身媽媽,P又透露她現已結婚,另再育有一女。P指自己在2017年8月中在交友程式SweetRing認識被告,P曾問過被告的職業是甚麼,被告以語音回答「Force」,後來又曾問P「點睇細過你嘅男仔」、「高嘅男仔喺咪好吸引」,亦曾向她表達「近排唔喺幾開心」、「其實不敢煩你,但又想搵你」。

P又指被告曾傳送有警徽的記事冊套相片給她,並指「so wet」,又傳送過黃竹坑警察學院的相片,稱自己「嚟呢度返學」。

事主P指遭被告(圖)強姦時,她的女兒亦在在住所內。

被告表示「出唔到」了事

P表示事發前被告曾稱「我真喺真喺真喺好唔開心」,故她答應與他到旺角喝酒。期間,被告已不斷稱「冇屋企返」、「好慘」,亦表示想到P的家中留宿,凌晨時份因P感到有醉意,故被告便送她回家,P指在二人乘的士到P家中時,P已與被告保持距離。

P到家門口時,被告又再要求留宿。由於家中的狗在吠,她不想騷擾鄰居遂讓被告進家,當時女兒亦在家中睡覺,不料被告竟扯她到其床上強姦。期間P曾推開被告,又叫「唔好」和哭喊,而過程維持數分鐘後被告表示「出唔到」便了事。二人及後睡至下午3時醒來,P稱由於其女兒將快要放學回來,所以著被告離開。而被告回應自己會負責任,會與P在一起。惟被告離開後,P卻發現銀包內1000元不翼而飛。

P及後聯絡被告但不果,後來被告透過WhatsApp否認偷錢。被問及聯絡被告的目的,P坦認為了問被告是否真的想交往,亦想問他為何要偷錢及「呃上我屋企對我咁做」。P又指後來被告在電話和WhatsApp封鎖了她。

案件編號:HCCC33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