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務員指小學生欠債要「肉償」 設價目表定肛交手淫還款額 囚7年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貨倉男工因下載兒童色情影片而被捕,但警員調查時發現其手機另有「珍藏」,包括一名男童穿校服露械的相,因而揭發男工在4、5年前結織一名小五男童後,多番以錢利誘對方手淫及口交,至男童約14至15歲時更與對方肛交。男工早前承認與16歲以下男子肛交等共13罪,高院法官今(24日)判刑時,直斥被告視男童為獵物,在案中利誘對方,甚至在案中有「價目表」,直指被告的做法低賤,最終判他監禁7年。

被告何永康在高等法院承認非法肛交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13罪,被判入獄7年。(資料圖片)

現年32歲的被告何永康,早前承認1項企圖與16歲以下男子肛交、2項與16歲以下男子肛交、5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非禮行為、4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

被告認為未有違反誠信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案中未有使用暴力,亦沒有違反誠信。

惟法官判刑時引述事主的創傷報告,指他活在恐懼和羞恥中,感抑鬱和焦慮,事後會發惡夢和回憶事件,此外,他自尊心低落,擔心同學和朋友會知道事件。

被告有孌童特徵重犯機會高

而被告的心理報告指,他在案中有孌童的特徵,被未成年男子吸引。被告亦向心理學家承認,和另外兩名未成年男童有親密關係,因此本案的事主是第三名受害者。報告認為被告未有展示足夠的悔意,評估他重犯機會高。

事主首次受侵犯僅10歲

法官續指,事主第一次性侵時年僅10、11歲,十分年輕,而且是受利誘才同意做出案中的行為。法官斥責被告視事主為獵物,透過性行為代替還錢,甚至在案中有「價目表」,若事主替被告手淫、口交、肛交,可得100、200或400元,法官直指被告的做法低賤。此外,法官判刑時亦考慮被告肛交時未有使用安全套,以及拍攝影片和相片等。

被告藏87段兒童色情片

案情指,警方於去年5月到被告的住所搜查,發現其電腦內存有87段涉及兒童色情的片段,大部份為成年男子和男童之間的性行為,包手淫、口交和肛交。被告在被捕警誡下承認,片段都是他下載所得。而警員之後檢查被告的手機和記憶卡,找到多段本案事主為被告進行口交的片段,當中的事主介乎12至14歲。此外,記憶卡另存有兩張相,相中身穿校服的事主向被告露出陽具。

事主14至15歲與被告肛交

警方之後找到事主,他在錄影會中透露,在小學五年級時認識被告,之後與被告發生性行為。起初他替被告手淫、口交,至他14至15歲時亦有和被告肛交。

警方調查後亦發現,被告曾於2016年圖和事主肛交,但因事主喊痛而未能成事,至2017年被告兩次成功和X肛交。

案件編號:HCCC298/2018


你可能感興趣